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张致娟
云南网讯 家住呈贡某小区的李女士,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过年,返回后开门一看,屋里竟然被粪水淹没,发出阵阵恶臭。没想到1个月后,同样的事再次发生。原来是因为李女士家厕所下水管道和厨房排水管相互连接,管道坡度不够所致。于是,李女士将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万余元。呈贡区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将法庭搬进云南民族大学公开审理,当庭判决开发商、物管公司赔偿10万余元。
1个月两次被粪水淹
2013年3月,李女士在呈贡购房。2017年春节期间,李女士一家人回嵩明老家过年,2月7日返回后发现屋里被粪水淹没,卧室、客厅、厨房都未幸免,一些实木家具直接被泡坏。
李女士当即拨打物管公司电话,对方称工作人员都回家过年了,无法处理。于是李女士一家人自己动手清理,之后由于没心情居住,便到外面租房生活。
3月7日,李女士又发现家里被粪水淹没,情况和上次一样。李女士找到物管公司,对方派人清理并找到了马桶反水的原因——李女士家卫生间排污管设计存在缺陷,厨房下水道和卫生间排污管道连接在一起且坡度也不够,排水不通畅导致整个管道堵塞反水。
为此,李女士多次找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协商,但一直无果。无奈之下,李女士将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2万余元。
物管开发商都有责
庭审中,物管公司代理人说,李女士家下水管道设计存在问题和物管公司无关。
开发商的代理人则认为,李女士家第一次被淹后可以入住,但为何要去租房住,因此产生的不必要损失不应由开发商承担,所以开发商不应该赔偿李女士租房租金。而屋里的家具购买2年以上,不应照原价赔偿。另外,开发商给李女士家维修时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开发商不该赔偿,请求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呈贡区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设计排污管道共用部分出现问题,给李女士家造成经济损失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物管公司没有及时履行定期检查的义务且没有尽到疏通管道的义务,在李女士家第一次出现反水时没有引起重视排除隐患,服务过程中存在瑕疵,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一家暂时无法入住时,两名被告应按照呈贡租房的价格(1个月1500元),赔偿李女士4个月租房租金。
呈贡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由两被告各赔偿李女士53815.5元。
法院提醒
出现房屋漏水情况
务必记得这样维权
呈贡法院认为:房屋反水时,由于很多市民没有足够证据,导致法院无法认定财产损失。本案中,李女士所有家具的票据和合同均完整保留,法院可以在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下,直接根据李女士的单据作出财产损失金额认定。
呈贡法院提醒:房屋装修后,有关材料、购买票据都应妥善保留。如果出现房屋漏水情况,务必及时联系社区居委会或物管公司人员到现场确认损失,也可以录制现场视频或及时联系公证处,就财产损失情况做出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