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截图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 实习生 夏方海)12月3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云南省农垦局原党委书记马吉林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根据检方指控,马吉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05560元、1万美元、1万英镑,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马吉林利用担任昭通市昭阳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鲁甸县委书记,昭通市委常委、昭阳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先后为相关单位在小区酒店建造、温泉公园开发等工程项目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205560元人民币、1万美元、1万英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吉林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除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社会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社会事实,积极退赃,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吉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吉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我有罪,我认罪,我悔罪。”庭审中,马吉林数度落泪,并表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金额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己的行为辜负了各方面的期望,“孽子不孝,希望法官能给我机会陪一陪我86岁的老母亲。”最后陈述中,马吉林说完这句话,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