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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明年施行 编造虚假气象信息最高可罚款5万元

时间:2017-12-14

记者 包涛

云南网讯 昨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新制定的《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新修订的《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两个条例都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未来擅自编造或传播虚假气象信息最高可罚5万元。

《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明确,对擅自更改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信息内容和结论的、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气象信息的、传播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避免出现城乡规划“管理真空”现象。该条例凸显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增加了编制城乡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新修订的《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还完善了城市设计内容,明确城市天际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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