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台湾新闻

马英九三度应讯“三中案” 是否再行缄默权引关注

时间:2018-04-28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三中案”,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今日下午三度以被告身份出庭应讯。检方为调查“中视交易案”等相关疑点,仍准备数十道题目,外界关注马英九是否再度行使缄默权。

台北地检署重启侦办“三中案”,日前再度传唤马英九(图)出庭,马英九全程行使缄默权。 来源:台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台北地检署重启侦办“三中案”,日前再度传唤马英九出庭,马英九全程行使缄默权。 来源: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在27日下午1时16分左右抵达台北地检署,面对媒体提问并未做出回应,微笑不语。

国民党过去遭检举贱卖旗下台湾“中影”、“中广”和“中视”,2014年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以“查无不法事证”宣布全案侦结。

台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在去年8月公布的“中影”案调查报告指,“中影”公司在2006年以每股新台币65元出售股权,但当时的鉴价严重低估“中影”土地价值。

台北地检署重启调查“三中案”,曾于去年11月29日传讯马英九到庭,经过14.5小时左右的侦讯,将马英九请回。

地检署本周三第二度传讯马英九,但马英九认为本案侦查程序合法性的疑虑还没有厘清,因此行使缄默权。

马英九认为台北地检署无法公正客观,球员兼裁判,整个讯问过程都行使缄默权,“我虽不好战,但也从不畏战”。

台北地检署旋即开记者会回击,指马英九自始至终对检察官之问题避而不答,认其身为法律专业人士,对台湾民众做出不良示范。

台北地检署的说法随即遭到台湾法律界批评,原来行使“宪法”与“法律”保障的“缄默权”叫做“不良示范”?律师林石猛指出,检察官侦讯之初的权利告知事项之一,即是提醒当事人得保持缄默,那么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副秘书长罗智强在脸书贴文表示,“北检对马英九缄默的惊愕,让人惊愕”,台湾今日此时严重的危机是,民进党在践踏民主和法治,不断追杀马英九正是其一。

台湾网友回应称,“台湾还在无所不用其极地政治追杀”、“现在法官、检察官都沦为执政者打手,完全没有公正超然的立场”。

  • 上一篇:张志军被推举为海协会新一任会长
  • 下一篇:海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推举张志军为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