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6月2日电 (记者 缪璐)“如果说国台办的31条惠台政策诚意十足,那么上海发布的惠台措施则是干货满满,紧贴中央政策,结合上海特色,可操作性强。”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李政宏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6月1日发布《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也意味着“上海版”惠台政策正式落地。
《实施办法》共55条措施,其中28条涉及努力为台资企业在上海投资及经济合作领域给予与本市企业同等待遇,另外27条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叶惠德认为,上海推出的55条惠台措施,涵盖范围全面。不仅包括大中小企业,而且包含台湾同胞,不仅针对专业人士,还惠及年轻人的读书、就业和创业。
上海是两岸经贸、文化往来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台湾同胞投资、生活的重要聚集地。上海市台办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海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12488家,约占外资项目数的13.57%,累计吸引合同台资395亿美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立新表示,《实施办法》着力为台企台胞在沪发展提供“同等待遇”,着眼解决台企台胞“最盼”“最忧”的问题。
以法律层面为例,《实施办法》提出,支持台湾专业人士参与本市涉台商事案件的调解,上海市台办聘请台湾相关人士担任调解员;支持上海市仲裁机构聘请台湾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扩大聘请台湾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范围;支持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设立代表机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与本市大陆律师事务所联营、台湾执业律师受聘于本市大陆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等3项试点工作等。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蔡世明认为,这些举措不仅为台商在沪经营提供了好的法律保障,也让台商心里更有底,在沪经营更满意和放心。蔡世明希望,未来有更多台籍仲裁员参与其中,从而有更多人理解大陆的法制环境。
《实施办法》支持上海高校与台湾地区高校建立机制化交流平台,开展学术研究、学术论坛、学生交流、学校互访等方面的交流。这是上海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卢丽安最为关注的,她认为:“这些举措可以让台湾青年参与、融入到大陆的整体发展中去。”
此外,《实施办法》还凸显“上海特色”。上海公共政策向台胞开放的15条措施中,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在上海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参与“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设;支持台企参加将于今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行展示、销售和采购;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享有与上海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为了确保《实施办法》有效贯彻落实,每项具体措施都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以便将惠及台企台胞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无论台湾政党如何交替,大陆对台胞、台商的照顾一直与时俱进。”叶惠德认为,明确责任主体的方式,可以确保惠台政策蛋糕不仅“看得到”,而且让台企台胞真正“吃得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