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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落实“60条惠及台胞措施”获成效

时间:2018-06-06

厦门落实“60条惠及台胞措施”获成效 将推进“台商台胞服务年”

中新社厦门6月5日电 (记者 陈悦)记者5日从厦门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60条惠及台胞措施”)从今年4月10日颁布至今近两个月以来,已初步获得成效。厦门市下一步将推进“台商台胞服务年”计划,启动服务台商台胞专项工作。

据厦门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介绍,在经济交流合作方面,厦门现已认定台资高新技术企业37家;给予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补助已达10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对市级台资企业技术中心资助金额已达320万元;台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分行获批开办人民币业务;福建省首家台资独资演艺企业以及3家台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先后入驻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在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出台规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独资设立个体诊所。

台胞在厦门学习实习方面,厦门已向来厦门实习的127名台湾学生提供实习见习补贴和租房补贴82万元;厦门市教育局近期将出台相关办法,对台生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给予明确规定。目前,在厦门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台湾学生共有2364人。

台胞在厦门就业创业方面,厦门市及各区均已出台鼓励台湾青年来厦门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各级财政共兑现奖励2572万元;现已有867家台商个体工商户在厦门经营,113名台湾教师在厦门市高校任教,195名台胞获评台湾特聘专家和台湾特聘专才。

台胞在厦门居住生活方面,厦门已全面推进台胞证在政务服务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便利使用,相关软硬件调整将于7月31日前完成;首批台湾青年已经入住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和思明区台湾青年公寓。厦门已有两名台胞首次获评福建省劳动模范和获颁福建五四青年奖章,64名台胞担任厦门社区主任助理;已为461名在厦门65岁以上台胞成功办理敬老卡;台胞凭台胞证也可从市民通道前往鼓浪屿。

厦门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还专设台胞服务中心,开通热线电话,为台商台胞提供一站式服务。

厦门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厦门市将扎实推动“台商台胞服务年”行动计划,启动服务台商台胞专项工作,成立转型升级专项工作小组、对台招商引资专项工作小组、创新金融服务专项工作小组、协助引才用工专项工作小组、自贸区对台先行先试专项工作小组及完善综合服务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台商台企精准服务及探索厦门自贸片区对台先行先试等具体工作。

厦门市还将继续调研台商台胞在同等待遇方面的需求,适时公布新的先行先试政策,让台胞在厦门更好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让台企在厦门更好更快地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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