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2月22日電 香港《大公報》22日發表題為“巴士安全重在提高車長責任感”的文章,全文如下:
農曆新年前在大埔公路發生的九巴嚴重車禍,在市民心中留下陰影未除,更突顯了專營巴士服務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監管問題,亟須巴士公司及運輸當局作出改善,提升服務質素,向全港市民作出交代。
在大埔車禍慘劇發生後,九巴公司已停止兼職車長的工作,原因在於當日大車禍的肇事司機為兼職車長,事後各方議論矛頭指九巴公司為節省成本罔顧安全。九巴此舉有“慪氣”之嫌。肇禍車長無疑是兼職身份,但不代表所有兼職車長都會不負責任危險駕駛或存在安全問題,如此“一刀切”的做法於事無補,無助於解決車長人手不足問題,更會對巴士班次及乘客候車時間造成影響,實非面對事故及批評的應有態度。
事實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埔嚴重車禍有其“偶發”因素,但亦反映了一些長期存在的隱患或“必然”因素,停用兼職車長只可“治標”,如何全面提升安全意識、守法觀念和服務質素,才是“治本”之道。
據運輸及房屋局去年十月數字,二○一六年,巴士意外為一千五百六十五宗,涉事車長平均年齡為四十九點三歲,而同期車長每日的平均工時為十點一小時。
按照專營巴士公司合約,全職車長每天的工作時間應為八小時。但實際營運上,車長超時工作的現象普遍存在,以九巴公司為例,去年十月每天額外加班四小時或以上的車長達一千六百多人,遠多於城巴、新巴等公司的二百多人。
而造成巴士車長年齡偏大及超時工作的原因,當然與薪酬待遇有關。就在昨天,九巴公司方面透露,三月起將會給車長加薪,新入職車長的工資將會增加三成至一萬五千三百多元,超時工作“補水”也會由每小時七十多元加至九十多元。
加薪對員工來說當然是一個好消息,但一來,九巴的所謂加薪是將“安全服務獎”變為底薪一部分,實有取巧之嫌;二來,即使薪酬提高至一萬五,對年輕司機來說也未必有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加薪未必能解決工時長、加班多及最重要的工作責任心問題。大埔嚴重車禍的具體肇因仍有待法庭裁決,但從現場消息看來,顯然與車長當時的情緒有關,這就不是金錢所能够解決,而是涉及到服務態度的問題,需要從責任感和守法觀念等源頭著手改善,才有可能解決。
在大埔車禍發生後,特首林鄭月娥已立即公布將會成立一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專營巴士服務安全為目標,希望委員會可就系統問題提出建議,探討香港的道路安全、駕駛安全及巴士公司的營運方法。
而在此之前,去年十月,運輸署亦正在擬訂一項《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就巴士車長的工作時間、薪酬待遇和“編更”問題作出較明確規定。期望大埔嚴重車禍付出的慘重代價能促成巴士服務的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