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5日電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與同性結婚的公務員可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25日表示,已就裁决提出上訴。
據報,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2014年與同性伴侶在新西蘭註冊結婚,但回港後不獲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承認,致其伴侶無法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以及合併報稅的福利。
梁鎮罡早前就此入禀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獲裁定同性婚姻配偶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但無法享有合併報稅福利。
法官在判詞指,在海外合法註冊結婚,無論配偶是異性或同性,都應享有政府福利,不認為會間接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裁定公務員事務局做法,等同於性傾向歧視。而《稅務條例》清楚列明,婚姻必須獲香港法律承認,婚姻的丈夫為已婚男士,妻子為已婚女士,配偶即丈夫及妻子,故裁定梁鎮罡敗訴。
律政司表示正式就本案提出上訴,發言人指由於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當中,故不作進一步評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