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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申請來港惹關注 去年98人判監

时间:2017-06-08

  香港新聞網6月8日電 《大公報》日前報道直擊“中介”教唆假結婚而引起關注。入境處亦進行相關調查,僅去年就對507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共98人被檢控定罪,包括84名香港居民,當中54人為男性,30人為女性。上述98人(包括中介人)均被判予監禁,刑期由4至18個月不等。

  當局加強核查可疑個案

  香港《大公報》報道,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任何人士如以虛假婚姻,或安排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以協助其取得所需文件申請來港,即屬違法;而在辦理假結婚及藉假結婚申請來港的過程,有關人士可能經已幹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等罪行。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如幹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而若任何人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5萬港元及監禁14年,協助及教唆者亦會被檢控。

  為打擊假結婚活動,當局稱,入境處婚姻登記處已加強核查可疑登記婚姻個案,調查分科人員亦會就可疑結婚個案主動展開調查,搜集相關證據渠道包括進行家訪作突擊檢查、搜集其他環境證據及證供,及對涉案人士作獨立問話等。

  當局表示,與內地保持聯系,把觸犯假結婚相關罪行的內地居民資料通報內地執法機關,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後的簽注申請作出嚴格審批,內地執法機關亦會把懷疑假結婚的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若發現有關人士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當局補充,過去有關判刑具阻嚇力,若認為個別案件的量刑過輕,未能適當地反映該類罪行的嚴重性和達到阻嚇目的,入境處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研究是否提出覆檢判刑或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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