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22日電 位於香港長沙灣的西醫馮建華診所將針筒等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垃圾並棄置於後巷,診所負責人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5萬港元。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人員於去年12月進行突擊巡查,截獲長沙灣青山道一間私家醫務所的員工將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廢物作非法棄置,當中包括85枝附有針咀的針筒、另45枝針咀和26枝經使用的安瓿。經調查及蒐證後,環境保護署檢控經營該醫務所的負責人。
環境保護署表示,非常關注有個別醫療機構胡亂棄置醫療廢物的情況。自2015年,環保署在各區不定時進行了逾7百次突擊巡查,包括中西醫診所、獸醫診所、醫科化驗所和安老院等。期間另有兩宗同類的違規個案被署方檢控並已被定罪。
環境保護署指出,不當處理醫療廢物會污染環境,而部分醫療廢物更可能帶有傳染性物質危及公眾,至於針咀或其他利器若混入一般垃圾,亦會對清潔工人及拾荒者構成危害。環保署會持續進行突擊巡查,以遏止醫療機構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定必嚴厲執法,檢控相關人士。
根據《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醫療廢物必須交由持牌醫療廢物收集商收集,或由專業醫護人員自行運送至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處置。任何人士把醫療廢物混入一般垃圾棄置,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20萬港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