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28日電 總部設於瑞士的“世界經濟論壇”,昨日發表二○一七─一八年全球競爭力調查報告,香港整體競爭力排名由去年的第九位上升至今年的第六位,在亞洲地區僅次於新加坡。
《大公報》指,對“報告”評級,香港商界予以正面回應。事實是,此類全球性評比,難免主觀判斷與一些數據資料上的偏差,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觀公正,對被評者來說,“勝不足驕,敗不足餒”,聽到贊揚語不必“輕飄飄”、批評話也無需急於反駁,如“報告”批評香港在創新能力及企業成熟度方面表現不如理想,就大可“從善如流”,予以認真檢視和改進。
然而,“報告”在一些方面對港的評級,如“政府決策透明度”由排名第四下降至第六位,“司法獨立”由第八跌至第十三位,則不僅令人摸不著頭腦,更難以“照單全收”,不作質疑與反駁。
事實是,政府施政透明度和司法獨立,是香港傳統優勢和強項,回歸以來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保障之下,兩者都只有加強而從無削弱。如果說過去一年,一貫“相安無事”的特區政府施政透明度突然下降,司法獨立也忽然失色,批評者就必須拿出切實的證據而不能道聽途說、妄下斷語。其中,特別是司法獨立方面,有關報道未有列出具體事項,但估計與多宗檢控“佔中”及“旺暴”分子案件、立法會議員被DQ以及刑期覆核案有關。
事實是,過去一年,司法體系罕見的被推上了“風口浪尖”,成了政治爭拗和依法治港的核心議題。原因一方面在於激進勢力冒起、暴力衝擊橫行,直接碰撞和挑戰執法和司法;而另一方面則是反對派長期以來自恃在法律人才方面具有優勢,“公民黨”、“民主黨”中都不乏“金牙大狀”,司法和法庭儼然成了他們的“專利”,在他們口中,只有輕放違法亂港的激進分子、大派“社會服務令”才是“司法獨立”;法庭依法覆核違法亂誓議員的資格、取消他們的議席,就是司法“幹預”立法、律政司就成了執行中央決策和特區政府指令的“政治工具”,他們就要披上黑衣去游行宣布“法治已死”。他們一再向外國傳媒和一些西方議會“告洋狀”,指特區司法獨立已“蕩然無存”,“證據”就是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被關入監獄,成了“良心犯”和“政治犯”……
法治是港人社會的核心價值和基石,港人一向尊重和維護司法獨立,律政司對黃之鋒等案件提出刑期司法覆核,以及遵循全國人大“釋法”將梁國雄、姚鬆炎等人DQ,完全是依法辦事,從未有超出基本法和特區法律所賦予的權限;在反對派眼中,只有抗中亂港不被法律追究、戴耀廷等人可以永遠逍遙法外才是“司法獨立”,這恰恰是對司法體系施加法律以外的政治壓力,妨礙和損害司法獨立。國際評級要重視,但不符事實和被誤導的評級則只能拒絕及必須駁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