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29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29日發表題為“電動車充電基建 政府有責”的文章,全文如下:
申訴專員將主動調查政府對電動私家車配套是否不足,當中包括公共充電設施增長遠遠落後於電動車。世界多個先進國家紛紛提出了取締傳統汽油或柴油車的時間表,當中最為進取的挪威,打算八年後即全面禁售汽油新車,以改善空氣質素及減少排放溫室氣體。本港推動電動車的步伐慢得多,原因之一是充電配套不足,政府有責任大幅改善這方面的基建。
根據政府在六年前定下的目標,還有三年,有三成私家車就要屬於電動車或可用汽油或新能源驅動的混能車,而新建築物的私家車泊位應有三成可以提供充電設施,能否達標至今成疑。
中外訂時限汰汽油車
現時至少有十三個國家定下了逐步取締汽油車的時間表,包括中日韓和歐洲多國,連印度都計畫到二○三○年全面禁售柴油和汽油新車,英法兩國都以二○四○年為禁售限期,英國更訂下目標,在二○五○年只准零排放的汽車在路面行駛。德國這個傳統汽車企業大國,其聯邦參議院都通過跨黨決議,力促歐盟在二○三○年起禁售汽油和柴油車。
至於中國,現時全球每賣出十輛電動車,就有四輛是由中國買家包辦,上星期傳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正組織起草有關新能源汽車及智能化汽車的創新發展戰略,並同時制定路線圖及時間表,可能領先歐洲,消息刺激在港上市的電動車企業股價飆升。由於電動車是深圳名牌企業,深圳在政府採購和基建方面更大力配合電動車的發展。
雖然有分析員懷疑各國能否克服種種政治障礙來達標,不過,這些國家至少提出了目標,作為加強推行以電動車淘汰汽油車的推動力。本港在時間表上心中無譜,在推動電動車方面太倚重市場決定,相應基建只聊備一格,不像其他地方的基建有完善規劃。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就指出,今年四月本港有一萬零五百八十八輛電動私家車,比六年前增加逾一百五十倍,而到去年為止,電動車公共充電設施只有一千五百多個,五年來增加不足一倍。車主的實際經驗更顯示,這些有限的充電車泊位,有時更遭汽油車霸佔。
“棍棒”與“胡蘿蔔”齊下
現時電動車性能已經大幅提高,與汽油車沒分別,充電一次可行里數也愈來愈多,政府繼續為中下價的電動車提供稅項優惠減輕買車負擔,而每公里平均耗電價遠比耗油便宜,但是大部分市民仍然選購汽油車,原因之一是充電極不方便。
要解決這問題,一來需要依靠技術提升,減少充電所需時間,務求比現時的快速充電還要快,二來就要政府承擔基建責任,令車主充電比入油更方便,外國已經有類似油站的汽車充電站,值得本港參考。
除了增加公共充電設施,政府還可以“棍棒”和“胡蘿蔔”齊下,透過規定或提供誘因,鼓勵商業大廈和商營停車場,增加充電設施,從而提升車主轉用電動車意欲,減低路面噪音和空氣污染。市民健康得益節省下來的醫療開支,有望超過基建投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