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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經局:CEPA助港經濟增動力

时间:2017-09-29

  香港新聞網9月28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聯同內地國家商務部,昨日在本港舉行《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宣講會,與近500名工商界人士,講解兩地今年六月簽訂CEPA《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最新內容。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容偉雄致辭時稱,CEPA成功落實具備示範作用,能為國家改革開放提供寶貴經驗,亦是本港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

  是次CEPA宣講會作為香港特區成立20周年慶祝活動之一,約30位中央部委及特區政府代表在會上介紹CEPA內容、落實安排、申請優惠措施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回顧CEPA發展歷程,以及措施在各領域的落實情況。

  回應業界需要 配合發展趨勢

  容偉雄表示,CEPA多年來循序漸進地逐步擴大開放,回應業界需要,亦配合兩地及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他表示,兩地商品及服務貿易發展穩步上升,去年商品貿易總額達3.86萬億元,按年增加6.5%,超過1800種本港產品以零關稅優惠,進入內地市場;而前年本港服務貿易超過5300億元,按年平均增加5.6%。

  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稱,兩地於今年六月簽訂CEPA《投資協議》,對兩地經貿合作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既能填補過去CEPA不包括投資的空白,亦為兩地規模龐大的投資,提供系統性及綜合性的保護作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孫彤稱,兩地在次區域,包括前海和南沙等區域、內地的自貿試驗區,以及未來的大灣區合作機制,都列入協議內容,相信能令兩地在經貿領域,有全面的合作機制。他又稱,國家將會透過優化營商環境和改革制度等五個方向,促進外資發展,相信香港作為內地最大外資來源地,能成最大受益者。

  內地與香港自2003年簽署CEPA後,至今已在CEPA框架下,簽署共十份補充協議和四份子協議,包括新簽訂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國家“十三五”規劃提出要加大內地對香港開放的力度,推動CEPA升級。兩份新協議令CEPA成為一份更全面的現代化自由貿易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以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個重要支柱。《投資協議》由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則在簽署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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