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28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為鼓勵低收入人士投入本港勞動市場,政府近年推出了“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下稱“低津”)政策。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一項研究發現,部分領取家庭為達到申請高額津貼的門檻,會策略性地增加工作時數至剛好每月192小時,認為做法違背鼓勵低收入人士“多勞多得”的目標,建議政府考慮改以遞減制度進行補助,而非一刀切設置月入分界線。
部分家庭策略性申領失意義
為評估“低津”是否能夠達到原先設想的政策效果,以及了解領取“低津”對低收入在職家庭的生活質素的影響,中大社會工作學系於去年8月至今年8月期間進行了兩階段的問卷及面談調查,收集相關家庭在領取“低津”前及6個月後的情況。
該學系在第一階段電話問卷調查中,以隨機電話形式成功訪問1201名18歲或以上操粵語的香港居民,並於第二階段的電話問卷調查成功重訪247人,第二階段的電話問卷調查亦訪問202名18歲或以上操粵語並且家庭每月總收入少於24000元的香港居民;至於面談問卷調查方面,該學系在首階段成功訪問385名年齡介乎19至63歲的人士,並於第二階段成功重訪其中270人。此外,第二階段的面談問卷調查亦增補了210名來自已領取“低津”家庭的被訪者。
中大在兩次問卷調查中發現,“低津”申領組最長工時的家庭成員每月工作時數達到192小時或以上的比例,由首階段的70.5%上升至85.5%,升幅達15%,每月工作時數介乎144小時至192小時的比例,則從22.1%減至9.2%,跌幅高達12.9%,反映這些低收入人士為達到“低津”高額津貼的申領門檻,會策略地增加工作時數,達致剛好192小時的要求。
至於家庭生活方面,“低津”申領家庭參與休鎔活動的比例有顯著上升,從首階段的49.8%減至36.3%,減幅達13.5%,顯示“低津”促使申領家庭進行更多休鎔活動,但調查亦發現受訪家庭的快樂程度沒有跟隨收入增加而上升。
倡家庭成員工時合併計算
中大進行聚焦小組訪問後發現,申請“低津”對申請人的工作環境帶來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包括他們為了符合申請“低津”的工時要求,不惜加班以領取高額津貼,減少了休息與子女見面的時間;另有申請人在每次索取工作證明時要面對戶主不悅的面色,甚至因而失去工作機會。
中大建議政府調整申請門檻及簡化申請程序,包括將每月工作時數降至144小時即可領取高額“低津”;建議容許家庭成員將工時合併計算,只要總和超過144小時便符合資格申請;將單親及有特殊照顧需要的家庭的工時規定減少至36小時;同住長者的資產不應計算在申請“低津”家庭的資產限額內;將領取兒童津貼的兒童年齡上限提高至24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