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28日電 據《經濟日報》報道,中港跨境婚姻趨增,港女嫁內地男增長尤甚。
但最近有中介透過WhatsApp以“賺快錢”為名,招聘20歲至30歲未婚港女假結婚。本報記者“放蛇”應徵,有中介稱只須親身到內地與陌生男子簽紙結婚,22萬元即可“落袋”。
參與假結婚屬違法,最高可判監14年(見另文--““假結婚”涉違3法例 多判囚”)。而入境處過去5年處理的中港假結婚案約2,600宗,佔同期跨境婚姻約2%(見表)。
最近WhatsApp流傳一個“賺快錢”招聘廣告,內容簡單:“(婚)先收錢後登記,即日收22萬現金,全行最高價。”
港辦未婚證明 後赴粵“結婚”
記者按廣告上的通訊方法聯絡上姓王的中介,佯裝有意應徵。他指,只要是20至30歲香港女子,或是35歲或以上香港男子,持有香港身份證、回鄉證及住址證明,必須未婚,即符合資格;工作內容是與內地人簽一紙婚書,整個過程5至7日,可獲22萬元現金作為“禮金”。
王先生指,他會於前一晚告知“未婚夫/妻”資料,包括對方姓名、居住城市及願意支付的“禮金”等,翌日申請人須帶同所需文件,由他們陪同下,到香港著名律師行辦理未婚證明,其間毋須簽名,個人資料也交由律師行處理。
王強調,若申請者急需現金周轉,到律師行當天,可預支2萬至5萬元;當律師證明申請者未婚後,他們會在2至3天內,安排申請者到內地“結婚”。
在律師樓取得香港的未婚證明後,便可到內地“結婚”,中介當天上午會與一班申請者到廣東省城市,王強調,申請者“一元都不用付”,若申請者擔心自身安危可找朋友陪同。
聲稱不犯法 不外洩個人資料
“一早去、黃昏返,多數一班客人一齊去,少人就包車,多人就包部旅遊巴,上去只是收錢!有不少大學生或在職人士加入(假結婚),不一定一星期去一次,有時日日帶團上去都不出奇!”王稱。
到達目的地後,申請者會被安排與“未婚夫/妻”見面,就結婚後的離婚協議達成共識,便可收取22萬港元現金,之後會一起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記者數度向中介表示擔心違法,又擔心假結婚對方之後一旦不願意離婚怎麼辦,王著記者放心,聲稱整個過程“絕非色情、絕非財務、不犯法、不寄信、不上門、不打電話。”而簽名結婚前,會商討清楚所有細節,例如協議何時離婚。
王形容,整個過程“好像識個大陸朋友那樣”,對方不會獲得申請者個人資料,工作主要是幫內地人領取香港身份證,且在內地簽紙,香港不會有結婚紀錄。
但他仍著記者最好在協議離婚期限前,在香港及大陸均不要再婚;若須結婚,需與中介或“內地丈夫/妻子”商量,看能否提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