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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屋富戶新政策“十一”生效

时间:2017-09-30

  香港新聞網9月29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 房委會10月正式實施新公屋富戶政策,在港擁有物業、入息超過限額五倍、或資產超過限額100倍的住戶均需交還公屋。為了避免在新政策下被“叮走”,不少公屋戶都急急刪除入息逾限額的子女戶籍,使今年上半年刪除戶籍的個案急升至2.18萬宗,數目達逾去年六成。

  房署本月初已向首批約1000戶居住年期10年或以上公屋戶發出申報表,要求住戶今年11月底前交回,若不符合規定的富戶最快明年八月底收到遷出通知書;而下一批申報將於明年四月進行,涉逾20萬公屋家庭。

  房署最新數字顯示,過去三年每年批准約三萬宗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個案,2014、2015及2016年分別批准3.62萬、3.39萬及3.38萬宗申請,單是今年首兩季已批准2.18萬宗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個案,數字佔去年全年逾六成。

  全部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士、均滿60歲、領取綜援等住戶,可豁免受“富戶政策”限制。至於有殘疾成員的住戶亦會從寬處理,即使入息或資產超出規限,亦毋須遷出公屋,僅按“富戶政策”繳交相應租金,但持有物業則需要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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