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0月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近年科技發達,廉政公署追查商業罪案犯案人的資金流向難度增加,涉及股票、可換債券或多重人士資金轉讓,一宗案件完成往往需時三至七年。防範勝於治療,為加強上市公司在誠信管治上的成效,廉署制定新的《上市公司防貪實務指南》,以配合港交所去年的上市規則,協助所有上市公司建立及制定一套內部防貪系統。
現時香港共有二千個上市公司,過去五年涉及上市公司的高層貪污案件,一共有十三宗,不法交易涉及金額有二十八億元,賄款則約一千九百萬元,其中一宗案件判處最長監禁六年。
執行處總調查主任劉偉娟表示,現在前線人員除有定期“增值”會計知識外,更需配合電腦資料鑑證小組、法證會計組一同蒐證和追查複雜資金流向,如依靠電腦資料鑑證小組修復已刪除檔案,以重組案情。劉稱貪污人士一般使用複雜財務安排,例如甲賄款乙,中間透過俗稱“人頭”多重無相關人士的戶口,轉讓不單止是金錢,有機會包括股份、可換債券,較難追查犯人的身分、真正匯款對象及貪污和非法資金流向。
防止貪污處總防貪主任胡家駿表示,根據港交所最新上市規則,去年起上市公司要就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披露反貪污政策,不遵守便要有合理解釋;因此,防貪處亦推出了《上市公司防貪實務指南》,幫助上市公司明年內制定一套防貪系統,建立內部防貪能力,並讓公司全體人員及合作夥伴,明白及執行防貪的角色和責任。
社區關係處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副總幹事林淑儀則表示,期望明年底前,接觸所有上市公司介紹新指南,及推廣商業道德的培訓教材,讓公司了解企業管治最新法規。林稱,教材涵蓋上市公司不同持份者,參考署方過去二十個案例,最重要讓公司高層了解自己責任,有效實施內部監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