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有團體建議售賣魚翅時須列明品種 大公報記者朱樂怡攝
香港新聞網11月1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魚翅未必是鯊魚鰭,更可能食到鯊魚生殖器!有研究發現,15%本港市面有售的魚翅品種,均屬於“瀕危”及“易危”物種。另有魚翅被驗出并非鯊魚,個別樣本則為雄性鯊魚的交配器官。有關組織建議政府規定海味舖必須標示魚翅的所屬物種和部位,讓消費者可作明智選擇。
由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香港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等組成的研究團隊,在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期間,在上環至西營盤的海味街購買約4800個魚翅及碎翅樣本,并分析基因,發現製翅的魚類品種起碼有76種,當中15%樣本的物種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名錄》(IUCN紅色名錄)列為“瀕危”及“易危”的物種;最普遍的製翅品種則為“近危”的大青鯊,佔樣本34%。
未有法例規定必為魚鰭
研究又發現,魚翅并非全部來自鯊魚,有1.54%、即約74個樣本來自六種俗稱魔鬼魚的銀鮫及鰩魚。在一至兩包魚翅樣本內,更發現有雄性鯊魚的交配器官。參與研究的BLOOM香港海洋項目總監佘國豪解釋,零售商通常會將位於魚鰭旁的交配器官一同剪下,并非故意冒充;現時亦未有法例標明魚翅一定是鯊魚魚鰭,故零售商并沒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佘國豪認為,政府應推行“魚翅標籤”,顯示魚翅種類和部位等,讓消費者掌握充足資訊。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關注瀕危鯊魚,期望能於今屆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展開討論。
《大公報》記者先後查詢香港海味雜貨商會主席蘇傑開,和有售魚翅的東海海都集團高級總監楊位醒,兩人均指業界對魚翅定義一定是鯊魚,未聽過魚翅混入鯊魚交配器官。楊位醒又稱,很少數人將海魚大魚的魚鰭當成魚翅,業界不認同此做法,因為骨膠原一定沒鯊魚般豐富,口感亦“無咁煙韌”。魚翅行商會前主席何兆齊亦指,在環保團體的打擊下,根本無必要設標籤,因為買魚翅的人已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