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13日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日發表網志表示,香港不能好似內地般訂立滅貧目標,因為香港根本無可能“徹底滅貧”,兩地貧窮綫定義不同,本港是“相對貧窮”觀念。至於“派”錢能否解決相對貧窮的現象,他則認為,“派錢”會形成“做又九千,唔做又九千。”只會惡性循環,解決不了貧窮問題。
香港《大公報》報道,羅致光在網志表示,內地有“在2020年前徹底滅貧”的目標,但并不適用於香港,更明言香港是根本無可能達到“徹底滅貧”,原因是兩地對貧窮綫的定義不同。他稱,貧窮綫的訂立是基於兩個不同的概念,分別是“相對貧窮”和“絕對貧窮”。
文中指出,內地是採用“絕對貧窮”,即是家庭的每年人均收入少於2300元人民幣,而本港則與已發展地區同樣是採用“相對貧窮”,以稅前和社會福利轉移前,每月住戶入息中位數的50%作為貧窮綫,在統計上,當收入不均系數(如堅尼系數)愈高,中位數一半以下的住戶便會愈多,即稅前和福利轉移前的“貧窮”住戶及人數便會愈多。
文中又提到,以往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只要“派錢”給貧窮綫以下的人士,便可以“滅”貧了。羅致光認為,一個純派錢的制度,以一個二人住戶收入為6000元,而二人住戶“貧窮綫”是9000元,不論差距都派差距金額,部分住戶便有可能“賺少些”,部分住戶更會失去動機找機會“賺多些”,形容是“做又九千,唔做又九千”,目前的148億元便不足以滅貧,不斷加碼,只會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