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幼稚園學童被遺留在同類校巴上幸獲救。
香港新聞網11月1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又有司機疑疏忽遺留稚童在校車內!五歲幼稚園男生,昨晨乘校巴上學,卻被發現獨留在土瓜灣路邊一輛校巴上,幸被路人發現,及時尋回離去不久的校巴司機折返救人,學童幸無受傷,司機涉“虐兒”被警方拘捕助查。
獲救五歲男童就讀土瓜灣馬頭涌道一三五號一所幼稚園,警方調查後懷疑他在車上打瞌睡,在其他同學下車後,司機疑未有查看車廂是否尚有學童未下車,便將車駛往同區北帝街停泊釀成事件。
被捕校巴司機姓鄭、六十三歲,昨晨九時許,接載數名學童回幼稚園上學,事後將校巴駛至北帝街三十五號對開路邊停泊,詎料司機離開不久,有路人途經發現一名學童被獨留車上,連忙報警,司機亦接獲路人通知立即折返,開車送學童返回幼稚園。
警方抵達北帝街,發覺校車已離去,連忙趕往馬頭涌道的幼稚園調查,證實案中學童並無受傷,毋須送院,經進一步調查後,以涉嫌“虐兒”罪名拘捕校巴司機帶署,准予保釋候查,學童所屬幼稚園暫時未有就事件作出回應。
以往本港不時發生學童被遺留在校車上,自當局針對有關問題制訂學生服務車輛安全指引,規定司機及跟車保母必須“點人數”等措施後,情況漸見改善。去年四月十三日,青衣一名四歲幼稚園女童,被獨留在校巴上,負責點算人數的六十五歲保母,承認疏忽照顧兒童罪名,被判罰社會服務令六十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