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16日電 據中新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16日在香港表示,從法律上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是香港特區的根和源。為了“一國兩制”長期實施,為了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也為了香港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長,有責任在香港樹立正確的國家和“一國兩制”觀念。
當天上午,香港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周年《基本法》研討會”。李飛在會上作了題為“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的主題演講。
李飛表示,中共十九大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進一步將堅持“一國兩制”列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14條基本方略之一,彰顯了“一國兩制”事業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的重要戰略地位。
李飛認為,在當前的歷史背景下,要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需要從三層含義把握,一是香港特區從何而來,即“你從哪裡來”;二是香港在國家體制中具有何種地位,即“你是誰”;三是香港特區要做什麼,即“你到哪裡去”。這三層含義邏輯緊密,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理解好三者的關係,才能更好地認識香港,找準定位,走向未來。
在回答香港特區究竟從何而來時,李飛表示,從法律上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香港特區的根和源。沒有國家憲法這個根和源,就沒有香港基本法、就沒有香港特區,也就沒有今天香港“一國兩制”的生動實踐。
李飛表示,香港在充分享受“一國兩制”的豐碩成果時,不能忘記是國家憲法為香港特區奠定的制度基礎。祗有充分理解“一國兩制”背後蘊含的憲制背景和憲法精神,才能對“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有更加全面和準確的認識。
在回答香港特區在整個國家體制中具有何種地位,擔當著什麼角色時,李飛指出,其中的關鍵是要正確把握“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個詞的真正含義。
李飛表示,香港在整個國家體制中的定位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享有高度自治權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不是獨立或者半獨立於國家的政治實體。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是國家統一治理體系的一部分,中央對於香港特區享有全面管制權;相較於其它省份和自治區,作為地方的香港特區被授予更多權利,享有基本法賦予的高度自治權。
李飛表示,權利與責任相伴相生,國家授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是為了對香港實施更有效的管治及實現國家的奮鬥目標。所以無論香港特區如何特別,對國家也應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香港要保障自己長期繁榮穩定、社會和諧發展的同時,也決不能偏離國家發展的大局,還要努力促成國家目標的實現,並承擔維護國家憲法尊嚴、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
李飛強調,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憲制性條款明確地規定了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香港基本法已經實施二十年,迄今為止第二十三條立法仍未得到全面落實,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相信大家有目共睹。他表示,嚴格執行法律來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香港特區應全面準確落實,這是責無旁貸的。(記者 李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