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20日電 香港《大公報》20日發表題為“‘一地兩檢’難為內地明益香港”的文章,全文如下:
香港特區與內地關於實施高鐵“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協議,已於前天由特首林鄭月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在港簽署,標誌著“一地兩檢”的“三步走”方案已成功跨出第一步,并朝向最終如期於明年第三季度通車的目標進發。
有關協議具體內容,有待下月提交在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年最後一次會議予以審批後公布。這一安排,是十分必要和合理的。兩地通關事屬國家事務,當然要待人大常委會審批後才公布,否則,人大未開會批准便已先行在港公布,則人大還審議些什麼?反對派以此來作文章,無非是想製造“大石砸死蟹”的錯誤印象,誤導港人以為“一地兩檢”是中央強加於特區而非一項必要的安排,用心是極其不良的。
對此,特首林鄭月娥反駁說,“一地兩檢”不僅不是中央強加於特區,而是恰恰相反,是內地對香港特區發展需要的配合。
林太這一回應是事實。自“一地兩檢”以至興建港段高鐵提上日程以來,反對派一直在鼓吹一種錯誤思想,就是港段高鐵的興建好像是“益咗”內地,“一地兩檢”就更是強加於港人身上的“政治操作”,目的是要縮減“兩制”差異雲雲。這些說法,都是十分荒謬的。
全國高鐵早已通車到深圳龍華,難道還怕少了一個香港不成?少了一個香港於全國高鐵無損,但香港少了高鐵則無異自絕於全國經濟發展的“快速列車”之外,是畫地為牢、自我邊緣化的一大蠢事。
同樣,“一地兩檢”要在特區範圍內設立國家口岸,把內地通關、安檢、檢疫、出入境的全套工作搬來香港做,內地有關部門真系“得閑過頭”嗎?不是為了“一國兩制”、為了香港特區,為了不致令香港見遺於全國高鐵網絡這一重大建設與部署之外,內地相關部門才不會有空管這些麻煩事。把高鐵港段與“一地兩檢”說成是“搵香港笨”,不是井蛙之見,就是一派胡言。
而隨著合作安排協議的簽訂,未來“一地兩檢”的框架與主要內容已更趨明朗。據特區政府公布,內地在車站將派駐五個部門人員,包括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鐵路公安機關,相關人員不進入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在口岸區外沒有執法權。
顯而易見,相關合作安排,無一不是與口岸通關工作有關,沒有越雷池半步,對“一國兩制”下特區自治範圍內的權責一點沒有侵犯,就如特首林太所說,由於內地口岸區設在地面之下,相關工作人員上班就來、下班就走,連香港是個什麼樣子都沒有機會看見,可說“不見天日”,而且按照本港消防條例連明火煮食都不能,特區政府正為如何送飯盒而頭痛。
事實擺在眼前,“一地兩檢”受益受惠的是香港,反對派什麼“割地”之類的胡說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