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1日電 香港與廣東省之間的東江水供水協議將於今年年底期滿。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21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粵港雙方達成新東江水供水協議,未來3年總額水價超過144億元(港幣,下同),較對上3年的水價總額增加近7%。
經過多輪磋商,粵港雙方同意新協議水價每年增幅為0.3%,即未來3年(2018年至2020年)的新東江水供水協議的每年固定總額水價分別調整為約47.9億元、48.07億元及48.2億元,3年總額水價為144億2100萬元,較上一份3年協議的水價上升6.9%,並繼續按“統包總額”方式付費。
發展局表示,考慮到2014至2016年期間人民幣兌港幣匯率及粵港兩地物價指數變化,認為水價調整合理。
至於有建議要求探討採用“按量收費”方式,文件引述粵方指,如果不在供水協議訂明每年供水量,將難以確保香港在乾旱時可獲充足供水,而且在“按量付費”方式下,香港最終支付的款額可能較按現行“統包總額”方式為高。
文件又指,這次新協議保留“統包總額”方式,在有關檢討完成後,就2020年後的供水協議的付費方式將有進一步的討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