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21日電 據 《大公報》昨日報道,被內地定性為邪教的“全能神”近年低調吸納信衆,今年似捲土重來,該教派在公司註册處和稅務局“正名”為“全能神教會”,以慈善團體身份入侵本港宣教。“全能神”又在韓國設立宣傳片製作基地,通過網絡宣揚似是而非之說。
“全能神”早被內地定性為邪教,而韓國基督教監理會亦將“全能神”等九個團體定性為異端。“全能神”竟然在香港公司註册處和稅務局“正名”為“全能神教會”,更成為“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香港是自由開放社會,基本法亦明文規定港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不等同容許邪教異端合法、公開活動,正因為邪教異端的本質并非導人向善,而是導人向惡,一旦信衆被邪教組織控制,信衆如同行屍走肉,甚至做出破壞社會的違法行為。
2014年5月28日,“全能神”內地教徒在山東招遠一快餐店肆意殺害拒絕信教女子,足證該教派對社會及個人造成無可挽回的破壞與傷害。然而,正是這個被內地列為邪教的組織,竟然能够名正言順在香港註册成為慈善團體,香港的社團註册程序實在太簡單,太寬鬆。
港英年代社團註册,有一套極為嚴格的審批程序,要成為合法社團,必須過五關斬六將。當中關鍵的一步必須經過掛靠在警察部,但直屬英國情報部門軍情五處管轄的政治部審查,政治部若拒絕其註册登記,相關社團根本不能註册。回歸前,港英政治部提前解散,令到香港一些“阿豬阿狗”的組織都能隨時登記成為社團,所以回歸後,香港出現一些獲政府批准註册的邪教組織,亦出了不少邪教組織害人的新聞。
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對邪教組織的監察,防微杜漸避免他們鑽空子,在香港招搖撞騙,遺禍香港。 蔡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