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0日電 香港一名健身中心前健身經理以虛假私人教練協議書進行詐騙,涉及2名會員共5萬港元,他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月。
案情指,34歲被告蕭潤基在2012年游說一名女會員簽訂總值5萬港元、上50節課的私人教練合約。付款後,該女會員只跟被告上過一節私人教練課。由於報告多次以不同藉口推搪,她最終也預約不到餘下的49節課。
而事實上,在該女會員不知情下,有關款項是用以支付以另一名男會員名義簽訂的私人教練合約。健身公司確認有關私人教練合約有效後,向被告的同事潘偉峰支付6千港元銷售佣金。案情指,假如該健身公司知悉該男會員從未簽訂該合約,公司不會處理該合約及發放任何佣金給潘。
兩人被控串謀使用虛假文書,意圖誘使公司接受有關文書為真文書。暫委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表示,蕭干犯的罪行性質嚴重,並違反誠信。
涉案的潘偉峰早前亦被廉署落案起訴,他承認2項欺詐罪名,將於21日再提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