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23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審計署報告指出,土地註冊處文件註冊服務近年業務大跌,在2010/11至2016/17年,送交註冊的土地文件數目大減45%,相關收入減少47%,服務由2010/11年盈利9300萬元,顯著變為2015/16年虧損8000萬元。審計署就此建議,土冊處應不時檢討業務運作及收回服務成本的情況,以期盡量采取措施處理物業市場狀況帶來的影響。
登記冊錯漏多須提升準確度
土冊處服務包括為土地文件辦理註冊、及備存載列最新資料於土地登記冊。綜合註冊資訊系統自2005年啟用,當中部分資料需進行整理工作。審計署報告中提到,土冊處的整理工作原先訂於2018年年底前完成,但現在完成日期或會延遲。而在2012/13至2016/17年度期間每年獲更正的土地登記冊錯誤,即手民之誤或資料不一致問題,總數介乎5737至7564項不等。審計署認為,土冊處在有需要時,應詳細分析已更正的錯誤,了解錯誤的嚴重程度和成因,從而提升準確度。
新界查冊中心訪客少兼蝕本
報告同時發現,土冊處3間位於荃灣、大埔和元朗的新界查冊中心,在2012/13至2016/17年,每年均錄得介乎90萬至200萬元營運虧損,且使用量甚低,其中兩間查冊中心使用查冊和副本服務的訪客人數平均每天不足55人,而在每間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業主立案法團服務的訪客人數平均每天更不超過5人。審計處對此建議,土冊處應不時檢討並采取措施進一步改善新界查冊中心的財務及營運表現,過程中應關注營運這些查冊中心的成本效益和服務需求。
報告另指出,土冊處低估了實施《土地業權條例》和土地業權註冊制度所涉及問題和工作复雜程度,其中《土地業權條例》於2004年7月制定,然而條例在制定後13年仍未生效。審計署認為,目前本港沿用的契約註冊制度只賦予註冊契約優先次序,並作為已註冊文書的公開索引,並不保證已註冊為擁有人的人士擁有妥善業權,也不提供業權保證,認為土冊處應加倍努力實施土地業權註冊制度,為物業業權提供不可推翻證據。
發展局局長及土地註冊處處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