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23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政府針對骨灰安置所推出兩項新措施,包括在所有方面均符合申領牌照,於2014年6月18日截算前的骨灰安置所,及截算前出售的龕位都可納入免補地價範圍;同時於今年6月30日前已出售的龕位,申請牌照時毋須提交對附近街道的交通影響評估。政府官員表示,措施以務實及體恤角度出發,目的為保障消費者利益,避免因補地價而繳交額外款額,以及盡量減低對鄰近社區的影響。
料最多131間龕場受惠
政府昨日公布,行政會議已通過兩項新措施,處理擬申領牌照的骨灰安置所的補地價和交通影響評估事宜。在補地價方面,在所有方面均符合申領牌照,並於2014年6月18日截算前的骨灰安置所,及截算前出售的龕位都可納入免補地價範圍。
政府官員表示,上述免補地價安排的出發點是為了保障消費者,避免營辦人因補地價而向過往出售的龕位買家追回地價,或將有關地價轉嫁給日後出售的龕位買家,而引起林林總總的紛爭。政府官員預料,可以獲豁免的骨灰安置所,由目前的28間,最多增加至131間。
另外,新措施下,在今年6月30前出售,但未獲城規批准上灰的龕位,申請牌照時只須提交安置所範圍的交通管理方案,而毋須提交對附近街道的交通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