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5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5日出席活動時表示,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政府將會緊鑼密鼓地進行準備工作,力求可以在明年第三季,讓市民享受到高鐵帶來的便利。
林鄭月娥指,在“法”方面,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門已就基本法不同條文作深入研究,確保以“三步走”程序落實方案,有穩妥的法律基礎;在“理”方面,“一地兩檢”能便利乘客往來全國各地,發揮高鐵的最佳經濟效益;在“情”方面,“一地兩檢”安排合乎民情民意。
綜合大公網、文匯網報道,針對社會上有部分人士反對“一地兩檢”,林鄭月娥認為,這或許是出於對新時代帶來新事物的恐懼、消極和故步自封。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同日表示,《基本法》的立法目的是要維護國家領土統一完整,保持特區繁榮穩定,《基本法》第119條提及特區政府需要制定政策促進各行業發展,“一地兩檢”完全符合運輸發展的原則。
她說,很多人亦指出《基本法》第7條列明香港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但管理權交由香港處理,因此特區政府有權與內地訂立合作安排,“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不需要特別根據《基本法》第20條。
她指,如果“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經過人大常委會批准,即代表人大常委會已經行使監督權,並認為有關安排不違反基本法,有穩固的法律基礎,不會受到挑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