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2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昨日在北京就“一地兩檢”方案的主要質疑和爭議作回應,指有人提出“兩地兩檢”或“多地多檢”,在實施上存在四大難點;實行“一地兩檢”則有三個必要性,亦具備五方面可行性。他強調,“一地兩檢”不破壞“一國兩制”,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權和法治。
鄒平學昨日在清華大學出席“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法律問題透視”講座。他指出,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方案的主要質疑和爭議包括:香港高鐵有無必要實施“一地兩檢”?實施“兩地兩檢”或其他方式是否可行?
鄒平學:“兩地兩檢”不可行
對此,這位專家回應,香港高鐵實行“兩地兩檢”和“多地多檢”皆不可行,因為其中存在四個主要難點:開放的網絡化高鐵采取“兩地兩檢”完全不可行;香港與內地直通車的“兩地兩檢”模式無法適用於香港高鐵;為確保高鐵最大上座率,車廂也不可能進行封閉式隔離管理;香港高鐵不能淪為往返於香港、深圳的“擺渡車”,要真正融入國家高鐵網絡之中。
就實行“一地兩檢”的必要性,鄒平學指出有三點:首先,可以實現香港高鐵與內地高鐵網絡的無縫接駁,將極大改善香港與內地城市的交通便利性,符合香港最大利益;其次,可以促進經濟融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促進香港與珠三角城市圈、長三角城市群的經濟合作與經濟融合,促進香港與內地市場優勢互補;第三,有利於香港成為“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樞紐城市,為香港經濟發展提供新機遇和新的經濟實惠。
具體到“一地兩檢”可行性,鄒平學從五方面加以分析。第一,“一地兩檢”不是一個新概念新事物,有成熟的國際與國內經驗;第二,并沒有改變原有的出入境制度;第三,沒有對出入境人員和物品施加新的限制;第四,沒有不可克服的法律障礙;第五,香港在規劃西九龍車站的時候,已經預留了“一地兩檢”的空間,在此實行“一地兩檢”也具備物質條件。
這位專家表示,如果“一地兩檢”有一點改變的話,那就是節省了時間,更加方便來往民衆。
他亦強調,“一地兩檢”三步走中,合作安排要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再經由香港立法會本地立法,自然會具備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