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Uber帶起的網約車新潮近年風行一時網絡圖片
香港新聞網11月29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搭的士隨時“貼錢買難受”,市民對網約車有需求,但政府政策遲遲未能因應市場環境與時并進。消費者委員會昨日發表研究報告,建議政府以循序漸進方式,開放網約車服務市場,并就網約車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分別發牌規管,估計可發出大約1000輛網約車的牌照,透過增加競爭,提高點對點交通服務質素,回應乘客需求。但運輸及房屋局似乎興趣缺缺,認為計劃推出的專營的士已具網約特色,足以滿足新需求。
Uber於2014年進軍香港,成為首個網約車服務供應商,單是今年第一季,已有逾30萬人次使用,“夥伴”司機人數超過三萬。但三年來,Uber營運合法性頻受質疑,曾有“夥伴”司機因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及無第三者風險保險而被警方拘捕。但另一方面,運輸署數字顯示,的士業界乘客量去年佔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7.4%,對的士的投訴卻高達46.4%,包括司機拒載、濫收車資等,顯示市民對現時的士服務頗多不滿。
批的士業少競爭服務劣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認為,的士服務市場不理想,缺乏競爭,令服務質素下滑,而網約車已成發展趨勢,隨著人口老化,高鐵等大型基建相繼落成,旅客量增加,點對點交通服務需求勢將大增。政府應審時度勢,在供求未衡時,未雨綢繆,擁抱資訊科技,盡快落實開放網約車的長遠政策。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亦指出,市民對網約車有需求“都是唔想貼錢買難受”,料網約車需求未來愈來愈大。
現時香港受規管的點對點交通服務,除的士外,政府還有發出上限為1500個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至今已批出648個牌照,酒店及旅游服務各400個牌照上限中,分別已批出162個及116個。消委會認為,政府可考慮將餘下的牌照發給網約車。
三方發牌設限額增規管
消委會建議,政府可針對網約車平台營運者、網約車與司機三方分別發牌而加以規管,訂立車輛及市場新進入者限額,區分的士及網約車服務市場範圍。具體而言,參考九個內地與海外網約車市場經驗,可發出3至11個網約車平台牌照;網約車牌照予以七年營運時限,車輛需少於七年車齡;網約車司機則須至少有三年駕駛經驗,通過背景審查。
政府今年三月提出專營的士試驗計劃,擬批出3個專營權,提供600輛專營的士。但消委會認為,相對於全港逾1.8萬輛的士,600輛專營的士服務規模有限,應考慮加入網約車。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田北辰認為,開放網約車市場愈快愈好,的士應該分為街頭接載乘客,及只能預約兩個市場,可形成良性競爭,客源不會重叠。
不過,運房局發言人則稱,專營的士已具備網約特色,與消委會建議的網約車類似,有關計劃爭取明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視結果再考慮應否引入網約車。至於市民對現時的士服務有不滿,當局將檢視的士違規行為的罰則及籌備優質的士服務督導委員會,商討及推動可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