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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網約車服務確有需求值得考慮

时间:2017-11-29

香港新聞網11月29日電 香港《大公報》29日發表題為“網約車服務確有需求值得考慮”的文章,全文如下:

消委會昨天發表報告,建議政府開放出租車市場,發放“網約車”經營牌照,從平台、車輛、司機三方面進行規管,消息一出,在政府、市民和業界三方面都引來頗大反響。

首先必須指出:消委會這一研究和建議是及時和有必要的,一來Uber等網約車實際上已經存在,也有部分市民選用,但卻缺乏規管,徒添亂象;二是現行的士業經營模式已存在多年,至今拒載、濫收車資等服務質素問題一直未有很好解決,引入競爭已是無可避免之事。

消委會昨日發表的報告,就網約車的經營模式、管理辦法及服務質素等都作出了具體要求和建議,從“共享經濟”理論層面以至市場實際需求看來,都看不到有明顯不可行或必須予以大力反對的地方。本港在的士業以外,的確有一批私人車輛及駕駛者願意加入出租車市場,但目下的士行業以“租車制”為主,大部分的士牌照屬於幾大車行,司機只是“租客”而已,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另一方面,從消費者角度而言,市民對現行機制下的的士服務始終是有意見的,上下班時間坐車難已是“老大難”問題,路程稍遠不去、過海不去、沒“回頭客”的地方不去,還有阿SIR“放蛇”拘捕濫收車資司機的新聞也時有所聞;部分的士車齡老、設施舊,乘客也坐得不舒服。

因此,現階段,在消委會報告發表之後,各方應從正面角度積極研究網約車服務是否確有推行的必要和條件,包括是否和本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物流中心和“旅游之都”、“盛事之都”的形象配合,是否能够令不斷提高的消費者要求得到滿足,而不是斷然一口拒絕,根本不予考慮。

從昨天各方反應看來,市民、的士乘客即消費者的角度是比較正面的,他們之中不少人對現行的士服務確有微言,認同應引入競爭機制,對手機網上預約的模式感到更方便和沒有不習慣,但也認為網約車的經營服務需要監管,不能“放任自流”。

而從的士業界來說,消委會報告的提出,不啻是吃了“當頭一棒”,反應是較大的。由十多個業界團體組成的“香港的士業議會”昨晚發表聲明,強調一萬八千部的士和四萬個從業員的服務一定比一千五百部網約車為好,而業界亦正朝提高質素、改善服務的方向努力,新增的“鑽的”等亦可提供網上預約服務,強調要有公平競爭環境讓更多的士投入優質服務。

而運輸及房屋局方面,昨日的回應只能以“淡然置之”四個字來形容,既未有積極回應消委會的建議,更強調現正推行的優質的士服務計劃與網約車“大致相同”,言下之意,與“不予考慮”無異。

網約服務或網上購銷已成不可抗拒的新消費潮流,現行的士服務質素有必要提高,網約車能給市民多一個選擇,對改善出租車行業整體質素也有幫助,運輸當局應予積極考慮而不是墨守成規、拒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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