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5日電 香港《商報》5日發表題為“增強憲法觀念 維護一國兩制”的文章,全文如下:
昨日,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五周年暨2017年“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在港舉行,這是自回歸以來香港首次舉辦“國家憲法日”活動,意義堪稱重大,同時活動亦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作用,有助增強港人的憲法觀念和國家意識,形成尊重和維護憲法的社會風氣,加深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根本認識,從而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憲法不僅是國家治國安邦的根本大法,更是香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根本法律來源、基石和保障。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充分說明了憲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最高憲制來源,也是“一國兩制”方針最根本的法律基礎,有國家憲法的保障,才有《基本法》的制定,也才有“一國兩制”在港的實行。有一個很生動而恰如其分的比喻:憲法是根,根深才能葉茂;憲法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因此,要維護《基本法》在港的法律權威,保證“一國兩制”方針行穩致遠,使香港能繼續享有繁榮穩定,就必須認識到憲法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來源,尊重和維護憲法的最高法律權威。
不必諱言的是,長期以來,本港社會某些人一直存在只講《基本法》,忽略“憲法”;重“兩制”,輕“一國”的偏差偏激現象,這不僅造成港人的“憲法”和“國家”意識的淡薄,更是導致了將“兩制”淩駕於“一國”之上,甚至把香港與國家對立分裂開來的違法活動的產生。近年來本港出現的種種破壞香港穩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現象,例如:違法佔中、旺角暴動、宣傳“港獨”等,便充分暴露了香港處理不好《基本法》與國家憲法關系、認識不到“兩制”與“一國”關系的弊端。
因此,此次舉辦首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便具有很及時的現實意義,對港十分重要。一方面,有助於香港社會認識到特區《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基礎是來源於國家憲法,“一國”是“兩制”的基礎和前提,如此才能有力提升港人的憲法意識和國家觀念,保障“一國兩制”方針在港不變形、不走樣,繼續造福香港和市民。另一方面,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憲制基礎,加強本港社會對憲法的認識和重視,亦有利於加強市民的法治觀念,維護憲法的最高法律基礎和權威地位。而市民也應認識到不能做出破壞國家憲制秩序,以“兩制”淩駕“一國”,撕裂香港和國家的違法行為,這是《基本法》不允許的,更是憲法不允許的。
此次首個“國家憲法日”活動是一個具有意義性的良好開端,當然不能僅此止步,今後本港社會還要想方設法,動員力量,以不同方式,不同渠道,加強推廣憲法。比如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在座談會上建議,將“國家憲法日”定為香港的法定假期,就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接納的好主意。總之,要讓憲法觀念在港深入人心,切實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