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5日電 香港《大公報》5日發表題為“有憲法才有基本法 港人勿當‘憲盲’”的文章,全文如下:
昨日是“國家憲法日”,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等團體舉辦座談會,特區政府、中聯辦官員和專家學者在會上發言,共同探討如何在香港特區學習和推廣憲法,內容不乏真知灼見,值得各方重視和參考。
事實是,不僅特區在“國家憲法日”應該舉辦推廣活動,就是在平常日子,國家憲法與港人的關系也同樣血肉相連、密不可分。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又規定:“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就是香港特區和基本法的由來與法理依據。沒有國家憲法,根本就不會有特區和基本法,因此,今天如果還有人說憲法與香港無關、對港人來說基本法“大過”憲法,那不是“六親不認”的“逆子”和太無知可笑了麼?古往今來,只有仁人志士拋頭顱、灑熱血爭取立憲的歷史,從未聞國家有憲而不為國人所尊重的奇事,港人不是要當貽笑天下的“憲盲”吧?
因此,今天,對剛成立二十周年的香港特區來說,在必須抓緊機遇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發展的同時,更重要的一個使命,就是必須“反璞歸真”,從根本上認清特區和基本法的由來、認清“一國兩制”的真正含義,而不能再閉門造車或甘當鴕鳥,把頭埋在沙堆裡,裝作看不見或拒絕看見一個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強大祖國就在我們身邊、一部莊嚴完整的國家憲法就是香港特區一切權力的唯一來源與法律依據。
真正的“一國兩制”,不是如一些人所言的“河水不犯井水”,更不是如陳方安生、李柱銘等人所強調的“離中國越遠越好”;真正的“一國兩制”,是由歷史上密不可分的血緣關系和今天現實上牢不可破的憲制關系所共同規定和形成,而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要素不在“兩制”而在“一國”,關鍵就是憲法。只有獨一無二和任誰都不可能憑一己之力推翻改變的國家大法,才是“一國兩制”得以行穩致遠的根本保證。
只有同尊“一國”與憲法,才是“一國兩制”和港人安身立命之所繫。而要做到這一點,有三點基本要求不可逾越,那就是:認同中國共產黨是國家唯一的正確領導,學習和遵守國家憲法,認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中國發展富強的必由之路。
三個基本要求,一些港人特別是青年學生可能聽不慣,但這既非強人所難、更不是什麼非分要求,三點要求都已是今天舉世公認和有目共睹的事實,不可能是什麼“洗腦”。而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為了幫助特區和港人更好地融入新時代和國家發展洪流,中央近日已採取了一連串有力措施,包括派團來港宣講十九大,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等負責人也分別去到各階層界別宣講,以至昨天“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的舉行,都是十分及時和必要的,對正確認識“一國兩制”社會氛圍的形成大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