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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裝修“全包”埋單貴四倍

时间:2017-12-05

圖:黎流栢建議,選擇裝修師傅時應多做資料搜集,要求盡量詳細報價單,避免預繳大筆款項/大公報記者陳卓康攝

香港新聞網12月4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家居裝修報價魔鬼在細節,套餐全包可變逐項計錢,外行業主不做足功課,隨時大失預算。海關首十個月接獲295宗裝修及室內設計業的不良營商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一倍,常見口頭承諾以全餐低價招徠,報價單粗疏籠統,動工後才逐項細節加錢,逼業主“焗畀”,否則即時停工遺下爛攤子。有苦主埋單價較報價抬高四倍,最大的一宗涉及裝修費400萬元,有不良裝修公司更以迷你倉為報稱地址。

法庭今年七月對首宗裝修公司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定罪,有關公司被罰款三萬元,董事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自此香港海關接獲同類投訴個案激增,今年首十個月接獲170宗,較去年同期急升一倍多。

倘不加錢立刻停工

海關助理關長(情報及調查)黎流栢接受訪問形容,自從法庭定罪後,不少“曾經苦主”走出來投訴,四大常見手法包括報價單粗疏模糊、後加工程要求加錢、貨不對辦、工程延誤。

“例如應承你10萬元一個套餐全包,包含數十個不同項目,吸引消費者光顧;或作出一些口頭承諾,沒有放入合約,令消費者以為10萬元包括所有,到開工後,消費者搬出暫住,裝修公司起了地板,拆了一半磚墻後,才慢慢說電掣、喉管位、搬運厨櫃等要改動,需要額外收費,如不給便立刻停工,或失去聯絡,令消費者無所適從。”

黎流栢表示,裝修苦主遍及各類住宅,豪宅、公屋業主都有,最大的一宗投訴涉及裝修費400萬元,被投訴對象不乏經網站和社交媒體聯絡的小型判頭,對方不設舖面,雙方相約在外商討,亦有較具規模的裝修公司和資深判頭,更有不良裝修公司以迷你倉為報稱地址,情況普遍。

報價單沒詳列每一細節

他又稱,近年裝修公司推銷時利用室內設計3D圖片,附上設計裝修和家居擺設,令消費者滿有信心以為包括所有工程項目,其實合約報價單上并沒有詳細顯示每一細節,原來圖中每一項細節都要額外收費。

以早前成功定罪的個案為例,舉報人為新屋業主,委託一家裝修公司為全屋翻新,開頭報稱只需十幾萬元,報價單簡陋,工程展開時逐項電掣位等細節要求額外收費,不斷追加報價單,最終裝修費用接近80萬元,較最初報價貴四倍,海關於本案中首次邀請專業測量師擔任證人。

黎流栢形容,裝修家居是一生絕少有的重大開支,客人都是裝修門外漢,普遍存有貪平心態,又坦言涉及裝修業不良營商的刑事案舉證門檻高,案件複雜難以“放蛇”,要證明不良公司明知細節而刻意隱瞞消費者,調查難度甚高,牽涉大量圖則、文件,并要視乎當事人有否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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