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DR醫學美容集團於五年前發生醫學美容事故,集團以保健為名推出仍在實驗階段的CIK療程,惟三名接受療程事主紛紛出現敗血性休克,釀成一死兩傷,警方經兩年半調查後拘捕三人,為本港醫學美容史上首宗被落案控以誤殺的案件,昨來到第一百天審訊,陪審團經兩日一夜退庭商議後,裁定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各一項誤殺罪成,至於女醫生麥允齡的一項誤殺罪,陪審團則無法達成有效裁決。麥聞訊忍不住在犯人欄內落淚,控方庭外表示暫未決定會否就此申請重審,需向律政司索取進一步指示。法官張慧玲將案押後至今天聽取求情,或於下周始判刑,被判有罪的二人即時還柙。
周向榮妻子周鳳仙散庭後被問及心情和裁決結果等,她稱:“我咩都唔想答。”並跟在犯人欄內的周向榮對望,周表現平靜,收拾審訊時所用的文具,交給律師便離開,周妻步出法院時亦無回應會否上訴等提問,便登上七人車離開。而陳冠忠在臨步入囚室時與前妻對話,前妻胡倩婷眼泛淚光低聲說:“我等你”,惟陳聽不到,笑着說:“咩話?”後離開,前妻之後由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大批傳媒追訪,但她並沒有回答提問。
法官感謝陪審員的參與,指案件已超時多日,有陪審員為此案犧牲生意、假期,法官准許他們未來十年可免卻擔任陪審員。另外,三名被告仍要面對死者家屬及兩名事主的民事索償,法庭至今未排期處理。
本案關鍵“武器”是價值近六萬元、受惡菌感染的CIK療程,四十六歲死者陳宛琳、須截去雙腳和四隻手指的六十歲事主王靜波、肢體有一定程度永久傷殘的五十七歲事主黃鳳群等近五十人購買了此療程。三名事主在一二年九月十二日抽血,並運送至位於科學園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由陳冠忠負責進行培殖。她們在十月三日到銅鑼灣DR美容中心,由女醫生麥允齡替她們回輸血製品,三人接受療程期間及之後均感到身體不適,其中王靜波稱:“全身震得好緊要,全部五臟六腑好似要翻轉”,職員亦無法使她定下來;而黃鳳群於輸注後感到“心翳住,頭有啲暈暈地嘅感覺”。
陳宛琳當晚亦持續發燒和發冷,面色發黑,又稱“唔舒服”、“仲辛苦過生仔”,她翌日在女兒陪同下到DR美容中心求助,當時已發四十度高燒,由職員召救護車送她到律敦治醫院,而黃亦因上班時無力行走而被送至同一醫院,王則在DR職員和麥的安排下送到法國醫院。三人感染膿腫分枝桿菌,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陳宛琳留醫一星期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根據周向榮作供指,有關療法始於一一年三月陳冠忠寄給他的電鄱,陳之後又告訴周此療程將會是“一個不錯穩定嘅收入來源”。直至一二年二月七至八日,三名被告與其他DR醫生等數人前往廣州軍區總醫院接受血液科主管肖揚的培訓,肖於主講時強調培殖CIK細胞要做細菌測試,並提供CIK保健療法說明書。
回港後DR集團發出內部通告表明會提供CIK療程,並於二月十四日便獲接首單生意,但DR卻在一個月後才找員工試做該療程,再隔一個月便真正替客人進行療程。周指聽過多方對CIK的講解、閱讀過其科學家團隊的資料、上過廣州接受培訓,相信CIK是可以殺死淋巴細胞,而且是安全,可以促進健康,清除體內癌細胞。周表示DR集團介紹客人購買CIK療程,也是表明純粹保健,不是治病。
控方表示集團經常以“DR之女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的口號鼓勵員工積極推銷,當她們成功推銷客人以十六萬八千元購買三次注射療程,可獲高額佣金,“明數人”有超特佣金一萬二千元,“暗數人”有四千元,經理有五千元,助理經理亦有一千六百元。控方批評被告只顧眼前利益,忽略對客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