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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要靚更要命 管好美容業

时间:2017-12-14

香港新聞網12月14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14日發表題為“要靚更要命 管好美容業”的文章,全文如下:

DR醫學美容集團事故,三個在接受美容過程中受細菌感染的顧客,一死兩傷殘,事隔五年,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醫生及一名技術員被裁定誤殺罪成候判,另一名受僱醫生待重審,而當年事發後討論得沸沸揚揚的美容行業監管,至今仍然未能交足功課。

周向榮創立的“美容王國”,全盛期有三十八家分店,又聘請醫生在店內提供醫學美容服務,案中出現問題的CIK療程,原理是從顧客體內抽血,透過血液細胞處理工序,把血液“優化”,再輸回顧客體內。

內地有試用CIK療程來治癌,不過,由於沒有足夠驗證,本港至今沒有醫生採用,而周向榮在廣州軍區總醫院參觀過這療程後,發揮“創意”引進本港作美容之用,卻沒有做好防菌措施,結果三個女顧客受感染休克,體內充滿惡菌,送往醫院搶救,一人不治,兩名生還出院者則有不同程度的永久傷殘,其中一個要截除雙腿和四根手指。

立例規管 波折重重

這件事發生前,本港已經有形形色色的醫療事故,甚至美容變毁容,消費者委員會早已要求當局加強規管美容業,以確保顧客安全。到出現這宗奪命事故,要求規管的民情更加洶湧,政府為此設立了由各方持份者組成的“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衞生署建議的原則是一些涉及“入侵”人體的美容服務,例如抽血、注射物質、激光和彩光等,都屬醫療程序,須由醫生負責,減輕顧客面對的風險。當局同時部署規管激光機等高風險儀器的使用。

台灣與韓國等地,都規定大量醫療美容程序要由醫生操刀,不過,本港美容業比較抗拒,原因是可能會大幅提高成本及令大批沒有資格的員工失業。以激光療程為例,消委會調查顯示,由醫生進行一次療程要五千元,美容中心則僅需七百元。雖然各方同意原則上高風險醫學美容療程須由醫生處理,但是如何界定療程屬於高風險,卻難達共識。

規定資格 確保安全

爭持日久,政府到今年才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草案》,至今仍未完成立法程序。與此同時,消委會接到涉及激光等高能量光學療程及入侵性療程的投訴,則由DR事故當年的一百七十八宗,增加至去年的二百四十宗,今年頭十一個月已達一百九十二宗。

實際上,有關條例只規定進口激光機等儀器須向當局註冊。不過,今次案件的例子顯示,就算有醫生在場,都可能出現嚴重亂子,關鍵在於有關醫生和技術員,是否受過足夠的訓練,有足夠的專業判斷,去了解療程涉及的風險,作出適當防範,尤以美容界不斷產生的“創新”療程為然。

美容業界不希望受到當局“過多”規管,窒礙生存發展,但是,如果缺乏法例規限從事高風險療程者的專業資格,事故頻生,不止顧客受害,也會打擊美容業的生意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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