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4日電 香港《商報》14日發表題為“不守一國原則 理應被DQ”的文章,全文如下:
港區人大選舉會議主席團昨召開第二次會議,在總共提交參選表的59人當中,主席團確定49人符合資格,成為候選人參與角逐36個席位,10人遭取消資格(DQ),包括一人未有根據相關要求遞交10個提名,無簽署擁護憲法及基本法聲明的公民黨郭家麒,鼓吹“港獨”的楊繼昌以及“鳩嗚團”的7名成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一項極其嚴肅、重要的政治大事,必須做到依法選出真正能夠代表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能人志士,向國家利益和人民福祉負責,當中的首要條件就是要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和堅守“一國”原則。未有遞交10個提名而被取消資格的不說,其他被DQ的一干人等,平日一貫言行明顯不守“一國”,甚至帶頭煽動分裂,有的參選擺明是為了攪局,有的以“口不對心”的聲明效忠,企圖蒙混過關拿到選舉入場券,這是打錯算盤,被DQ也是理所當然。
今屆港區全國人大選舉新加入一項規定,參選人要在登記表聲明,擁護中國憲法及香港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以及沒有接受外國資助。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如果在參選過程中,選舉會議主席團經審查後核實,認為參選人不符合有關規定,可以取消他的參選資格。相關規定,是根據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出現的新情況和實際需要,作出的必要補充和完善,對參選者而言也是應有憲制責任、政治倫理的基本要求。因為港區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利益、國家利益,代表香港市民參與國家政治事務,擁護和遵守憲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政府,這是合法、合理、合情,也是必要的做法,否則將無法確保選出能符合全國人大要求和條件的代表。
以上述規定進行檢驗,諸如郭家麒、楊繼昌、“鳩嗚團”等人,是定然不符合參選人大代表基本條件的。例如郭家麒在遞交提名表時,公然拒絕簽署選舉聲明,第一時間就不符合對候選人的要求,已即時失去參選資格。事實上,從郭家麒表現來看,其本人也意不在參選,爭曝光率和做政治秀,顯然對他重要得多。再如楊繼昌,曾組建“香港民進黨”鼓吹“自決”,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時,拒絕簽署確認書,更自行附上一封所謂“不擁護基本法”的聲明,被選舉主任通知提名無效。又如一眾“鳩嗚團”成員,在旺角等地糾集鬧事,暴力騷擾驅趕內地遊客,公然發表支持“港獨”言論。這些都嚴重違背選舉聲明的原則。即使他們簽署了選舉聲明,但“聽其言”,更要“觀其行”,他們的行為與承諾不符,又豈能讓他們混入選舉。
選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既是香港之事,也是國家之事。選出心繫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福祉,真心實意愛國愛港,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的賢能之士,成為新一屆的全國人大代表,搭好兩地交流、溝通合作的橋樑和紐帶,意義重大而深遠,必將有助促進香港更積極地融入國家新時代的發展大局,共擔責任,共享榮光。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