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4日電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港區上海市政協常委屠海鳴在14日出版的香港《大公報》發文指出,參選港區人大代表被DQ的10人中,包括七名“港独”分子,以及因其他原因不符资格者。此次决定完全是依宪依法,得到各选举会议的成员以及全港各界的高度认同和支持。此举既是向全香港市民进行一次宪法基本法教育和实践,也是向“港独”势力发出一次严厉警告,更是对坚持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的一次全民宣传,对日后香港更准确贯彻宪法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大政方针,提供了严肃的、贴切的、准确的示范。
以下是全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即將在本月19日舉行,昨日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布了符合資格的候選人名單。值得關注和關切的是,在總共59名已提交報名表的人士當中,只有49人符合資格“入閘”參選。被DQ的10人中,包括七名“港獨”分子,以及因其他原因不符資格者。此次決定完全是依憲依法,得到各選舉會議的成員以及全港各界的高度認同和支持。此舉具有重要的意義,既是向全香港市民進行一次憲法基本法教育和實踐,也是向“港獨”勢力發出一次嚴厲警告,更是對堅持國家意識、法治意識的一次全民宣傳,對日後香港更準確貫徹憲法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大政方針,提供了嚴肅的、貼切的、準確的示範。
近年來,本港總有些組織和個人,不放棄任何機會,挑戰中央、挑戰法制、挑戰底線。從依憲依法DQ 10人參選人大代表一事中,香港市民可以獲得三點啟示,第一,人大代表選舉是國家級選舉,必須嚴格按憲法和基本法等法律辦事;第二,港區人大的選舉過程,絕不允許“港獨”勢力的混入破壞;第三,全社會都要牢固樹立依法治國、依法治港的原則意識。
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已四次作為單獨的選舉單位,選舉產生了九屆至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而過去每屆選舉都十分順利圓滿,但本屆選舉一開始,就出現一些怪現象,既有“港獨”的狂言,亦有反對派政客的囂張,甚至還有無知者的起哄,他們不圖能選上,卻意圖利用此平台去搗亂、去破壞、去宣揚他們極端的意識主張、去達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此次,主席團履行職責,嚴格審核參選人資格,依法果斷作出決定,彰顯了憲法威嚴、彰顯了國家意識,也彰顯了民眾訴求,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支持。
國家級選舉須嚴格遵循憲法基本法
首先必須要明白的一點是,此次選舉的是全國人大代表,雖然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選舉與內地不盡相同,但選舉本身及其結果卻具有高度的政治意涵,其重要性絕非一般的香港本地的兩級議會選舉可比擬。從憲制意義而言,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是香港回歸祖國、香港同胞實現當家作主的重要象徵,也是在香港推進“一國兩制”前行的重要體現。廣大香港同胞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人,也是國家的主人,既有權依法參加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範圍內各項事務的管理,也有權依法選舉自己的代表參加國家事務的管理。這是核心的政治意涵,也是最需要認識清楚的一點。
眾所周知,人大代表的選舉本身有着嚴格的法律依據和要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為依據,當中既有憲制性的要求,亦有具體的選舉程序的規定,是十分嚴格且具重大意義的。其根本目的,是要確保選出符合法定要求、香港民眾滿意的全國人大代表。實際上,此次的選舉辦法,本着“基本不變,適當完善”的原則,根據新的情況和實際需要,作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性規定,例如要求簽署“效忠聲明”,就是緊緊圍繞這一核心要求去規範。認識到這一點,也就能認識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高度政治意義所在。
人大代表豈容“港獨”勢力混入其中
許多市民也都留意到,此次選舉與回歸以來的四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相比,作了一些新的安排,最明顯一點是要求簽署一份“選舉聲明”,參選人在參選人登記表中必須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聲明未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早前在港強調指出, “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這一新的要求,實質上卻是最基本的,反映了中央政府的一些關注點和憂慮之處。如非過去一段時間裏“港獨”的囂張橫行,也就不會有這一選舉聲明的出現。當然,這也是參考並借鑒了去年立法會選舉所出現的一些新情況與新安排。
事實證明,這一安排是非常正確的。在本次港區人大代表選舉的提名期間,有七名自稱是“鳩嗚團”的人提交報名表,儘管他們簽了選舉聲明,也聲稱是擁護憲法,但所有人都知道其本質是“港獨”,所有言論根本就是在欺騙港人。遠的不說,以今年九月各大中學開學之際, “鳩嗚團”的主要成員到校園去宣“獨”,既有打出“港獨”標語,也有揮動“港獨”旗幟;而其社交媒體上的種種言論,更是離譜至極。這種顯而易見的“港獨”分子,本身參選全國人大代表就是一種可笑和意圖搗亂的做法。其根本目的是要借此選舉平台去達到傳播立場、鼓吹違法、宣傳個人的目的。本來對於“港獨”組織就應當根據香港本地法律予以嚴懲,如今還膽敢直接挑戰國家憲制、挑戰國家級選舉,DQ其選舉資格只是初步步驟,還應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追究其“虛假陳述”的刑事責任,以儆效尤。
全社會要牢固樹立國家意識法治意識
香港特區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絕非僅屬於本地之事,關係重大、意義深遠、影響廣泛。必須牢記要確保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保證選舉工作正確的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國家主席明確指出,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一是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二是全面準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王晨副委員長不久前也在香港強調,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中,必須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原則,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而此次取消10人的選舉資格,既是從國家大原則立場出發,亦是從依法治國和依法治港的角度出發。
今天,從整個國家大局來說,DQ幾名港區人大代表參選人的資格根本只是極其“小”的事情,無關大局,也不可能影響到選舉的順利進行。但對香港社會的意義卻極“大”。通過這一鄭重的決定,全港市民進一步體會並明白到必須要樹立的兩個意識:一是國家意識,二是法治意識。DQ “鳩嗚團”等人資格,固然可讓市民明白“一國”原則的不可觸碰,而更值得港人深思的是,為什麼如此囂張的“港獨”分子竟然還能得到足夠提名。有輿論指出,這批人的提名來自於所謂的“‘泛民’300+”,問題也正在於此,顯然在近2000名選舉會議成員中,有人根本沒有認識到“一國”原則,也沒有對此給予足夠的尊重與遵守。未來如何堵住這個漏洞,值得各界思考。
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國家憲法日”公開發表署名文章時,特別提出: “在香港學習憲法和基本法,一是有利於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二是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三是有利於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香港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僅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香港基本法,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同時,也是一次香港市民認識、對照、貫徹憲法和基本法的學習過程。
DQ 10人的選舉資格,完全是合憲合法合理之舉,理應得到支持與贊同。而接下來的重要任務還有兩場,一是本月19日的人大代表選舉,二是明年3月11日的立法會補選。打好這兩場選戰,是落實依法治港的應有之義。希望選委會成員和各界市民站在成功踐行“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高度,以對國家、對香港真誠負責的精神,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從國家的視角和香港的視角,依法做好選舉工作,投票支持真正的愛國愛港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