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交所在6月至8月中推出新板諮詢,建議容納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同時推出創業板改革諮詢,建議提升轉板及上市門欄等,總結擬於今年內公布。由於監管機構諮詢進展通常在周五收市後公布,現在至年尾僅剩下3個周五,即今日、22日及29日,由於後兩者分別接近聖誕及元旦長假,市場人士預計,港交所或於今日公布兩個諮詢文件的總結,料會提及同股不同權下一步發展,及保護投資者措施的建議,當中包括為這類公司設日落條款。
有市場人士表示,由於新板有較大爭議性,故傾向由主板容納同股不同權公司,意味市值規模較小的初創公司上市無望。據悉,監管機構已研究多項同股不同權機制下的保障投資者措施,包括為這類公司設立日落條款。同時,若將同股不同權股份出售,該批股份將失去較多投票權的特徵;為這類公司特定股票編號以資識別;為相應投票權設有上限;對無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以及第二上市公司的上市市值門檻要求,擬設不同的限制。
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副會長孔敬權贊成同股不同權公司在主板上市,認為相較另設新板,能更令投資者所理解及接受。這些公司可透過不同的編碼來同現有傳統架構公司區分開,並在上市後作出足夠的披露。對於初創公司,不太支持由現有板塊容納。
畢馬威資本市場發展主管合夥人李令德表示,對於將同股不同權公司納入主板,而非另設新板,相信有利市場各方更清晰理解上市指引及價格,並能有一定交投量紀錄。至於不另設新初板,令初創公司上市無望,她認為現有的私募基金及天使基金等,已足夠去迎合其集資需求。
港交所諮詢文件建議推出新主板及新初板,容許同股不同權的新經濟公司上市,新主板上市門欄與主板相同,初板則為初創公司而設,並僅容許專業投資者參與。創業板改革方面,規定設有首次公開招股,佔比不少於總發行規模的10%,控股股東上市後禁售期也由1年延長至2年,又建議將最低市值門檻由1億元增至1.5億元,取消簡化轉板申請程序,並將申請主板上市市值要求,由2億元增至5億元,讓創業版不再是“主板踏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