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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千公頃新界土儲 可公私營模式發展

时间:2017-12-19

香港新聞網12月19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今天再次召開會議,討論如何利用私人土地潛力及新界鄉村式發展,增加房屋供應。消息稱,政府根據各大發展商年報及網上資料,估計現時在私人發展商手上的新界農地多達一千公頃,主要分布在元朗等地,認為《施政報告》提到以公私營合作模式推出“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畫”,是鼓勵發展商動用土地儲備的方法之一,但發展商需要補足地價,以免惹來官商勾結的批評。

據了解,就利用私人發展商的土地儲備,當局今天提出四個發展方向供小組委員討論,包括參考過去沙田新市鎮的發展模式,由地產商合作造地後,再將部分土地交予政府發展,或沿用過去私人參建居屋計畫的發展模式。據知,當局提交的文件引用特首林鄭月娥在首份《施政報告》中所提出的土地開發觀點,認為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畫”,即交由發展商興建房屋後,再撥回一批單位作“首置盤”之用,亦是鼓勵發展商動用土地儲備的方法之一。

由於當局打算明年才公布細節,暫時未有向專責小組交代具體執行模式,但提到政府在訂定有關準則時或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有關公私營合作是否涵蓋具潛力吸納大量人口、是否可提供可觀數量的公營房屋以顯示需要提升基建、是否需要確保項目帶來的社會裨益,應與發展商從中可獲的額外經濟利益相若等,而任何有興趣的發展商日後均可申請先導計畫。

當局亦有評估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後交由政府發展的可行性,但認為有關做法涉及龐大的收地補償,亦需通過城規程序,也未能善用私營機構的專長及多元性;當局對四個發展模式均沒有既定立場,但強調每個方案均按現行機制要求,發展商需補足地價,以免惹來官商勾結批評。

至於鄉村式發展用地,據知當局估計約有一千二百公頃官地未批租或授用,分散在全港逾五百條認可鄉村,包括已建丁屋之間的空隙及斜坡等,但當中有相當部分屬於小型屋宇之間的空隙、通道、斜坡或零碎不規則地塊,可供發展的村屋土地已差不多建滿房屋。消息指,若要發展,當局難免要進行大量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可能涉及賠償、安置等問題,而改劃鄉村式發展地帶用途的過程可能至少要十年。據了解,當局認為過去曾經有人建議的多層式丁屋發展可能解決出路之一,但落實難度較大,亦必須得到城規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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