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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計畫再修訂 保監局料2019年出台

时间:2017-12-19

香港新聞網12月1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保監局自6月正式成立後已重新啟動擱置多時的保單持有人保障計畫的推展工作,該局執行董事譚偉民表示,保障計畫的最新建議,把數年前的方案進行微調,保留原建議100萬元賠償上限及計算方式,但把一旦保險公司倒閉即向投保人作一筆過賠償的處理手法作出修訂,擬改為按保單期滿或索償時才賠償予投保人。他期望保障計畫可於2019年出台。

據了解上月尾保監局與業界開會討論有關保單持有人保障計畫最新的建議,並獲業界初步原則同意。

譚偉民接受本報查詢表示,對於早年提出的保單持有人保障計畫的建議方案,業界主要擔心當一家保險公司倒閉,將其保單過度至其他保險公司時,如保障基金需向所有投保人同一時間作一筆過賠償,恐怕保障基金的資金不足。業界亦擔心若因保障基金資金不足而令受影響保單無法轉移至其他保險公司,並可能導致斷單情況,繼而需按投保人情況進行賠償,由於牽涉人數眾多,涉及金額龐大,霎時間在行政署理上會相當困難。

他指出,為消除業界有關疑慮,保監局建議修訂一筆過賠償的處理手法,改為按保單期滿或索償時才向投保人進行賠償;保監局又於會上向業界解釋,其實在現行的保險條例下,有需時可成立一家全新的保險公司接收受影響保單。

根據政府於2012年提出的建議方案,賠償限額為100萬元,壽險會以每份保單計算,非壽險則以每宗申索計算。計算賠償方面,申索額的首10萬元可獲百分百賠償,餘下部分則獲八折賠償,最多賠100萬元。同時建議應付賠償的保障基金採用漸進徵費模式,初期徵費率為0.07%,壽險計畫初期預定的基金規模為12億元,非壽險計畫則為7500萬元。

譚偉民透露,保監局基本上保留了原來的建議方案,包括賠償上限和計算方法,以及初期徵費率,該局主要修訂了賠償的處理手法。另外,對於業界希望當局能將徵費率設下一個封頂水平,亦已建議設定1%徵費上限。他指,該局與業界已就最新的建議達成初步共識,但具體細節需再作討論,現計畫明年將有關草案提交立法會,冀2019年能推出保單持有人保障計畫。

對於經修訂的保障計畫建議,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表示,該會仍在研究、討論中,暫不便評論。

有業界人士指出,雖然原則上同意新建議,但仍有很多細節須進一步討論,例如徵費方面,如何從0.07%遞增至1%,因若突然加至1%,或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流動性,並引發連鎖反應,最終可能影響投保人;另外,如何處理在岸及離岸公司參與保障計畫的問題,因涉及資本的處理,以及如何界定保障計畫所涵蓋的中小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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