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6日電 題:專訪香港立法會議員廖長江: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通過是全香港的勝利
香港中通社記者 卓隆
香港特區立法會日前正式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涉及24項修訂,意味著立法會今後可望制衡反對派的“拉布”行為。
近年,反對派嚴重濫用議事規則的漏洞,在立法會大會與各委員會大肆“拉布”,其中較常見的是提出點算在席議員數目。立法會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致“流會”,屢見不鮮。
此次修訂議事規則,首先針對了點算法定人數情況,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會由全體議員一半下調至20人。
負責代表提出此次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的立法會議員廖長江,16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解釋,一項法案獲得二讀通過,立法會全體議員便會在委員會審議階段以“全體委員會”名義,審議法案各條文,並在委員會同意下作出修正。經全體委員會通過後,便會向立法會大會作出報告,以便立法會大會考慮是否支持進行三讀並通過法案。
廖長江指出,立法會近年多次“流會”都是在“全體委員會”會議發生,對法案“殺傷力”頗大。此外,“全體委員會”與“大會”性質有別,基本法只是對立法會大會會議法定人數有規定,故是次修訂使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下調,並不違反基本法。此項修訂亦得到充分、具權威的法律意見。
廖長江表示,反對派近年“拉布”成災,導致許多法案、撥款項目長期積壓,浪費公帑,嚴重阻礙特區政府改善民生、促進香港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上一屆立法會會議點算法定人數和“流會”次數屢創歷史新高,要求點算法定人數共接近1500次,虛耗大會10%會議時間,造成18次“流會”,直接公帑損失超過9000萬港元。
此次修訂議事規則,還擴大立法會主席的權力,包括對瑣屑無聊或無意義的修正案或動議,可不予接納,以及有權選擇和合併類似的修正案;即便發生“流會”,可命令於任何時間恢復會議或召開會議。
廖長江表示,反對派濫用程序的常見招數之一,就是提交排山倒海、數以千計甚至是萬計的修正案。參考外國經驗,議會的主席是有選擇修正案的權利。賦權立法會主席可命令於任何時間恢復會議或召開會議繼續處理議程,可使立法會不用因“流會”而浪費時間,這切合廣大市民的期盼。
廖長江強調,議事規則需與時並進。此次修訂在議員以事論事的權利和立法會有限行使憲制職權和履行社會責任之間,取得合理和適當的平衡。絕對無損議員正常運用議事程序作正常事的權利。
“我們是為了香港而提出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順應民意,所以是次決議案成功通過,勝利是屬於全香港。”廖長江表示。
16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見傳媒時表示,立法會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決議案,爭論告一段落,希望議會回復理性、和平,以事論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