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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榮判囚12年 法官指貪錢害死人

时间:2017-12-20

香港新聞網12月19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日前被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兩人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狠批周向榮只重眼前利益,是貪婪的人,沒有為CIK療程設立安全檢測制度,行為嚴重疏忽及差劣,重判周入獄12年。至於陳冠忠,法官指他決定不做細菌檢驗,是罔顧客人生命,為反映死者家庭所承受的傷痛,判陳監禁10年。

案中另一未能達成裁決的女醫生麥允齡,由於控方有意申請重審,法官排期明年1月19日開庭處理。

周向榮(63歲)及陳冠忠(32歲)昨由囚車押送到高院判刑。兩人聽畢判刑後表現冷靜,周向榮一直低垂頭,而陳冠忠的家人於散庭後則相擁痛哭。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周向榮自辯時解釋自己沒實際掌管公司,但陪審團的裁定,確信他擁有掌管大權。

周向榮明知涉事CIK療程屬實驗階段,對身體健康、非患癌人士根本沒有幫助,但仍為貪圖利潤強行推出療程,不相信他是守法的市民。

斥周鑽行業空子牟取個人利益

法官又提到周有加刑因素,諸如集團所用的推銷手法,周吩咐員工不要信客人聲稱住公屋,要與客人做朋友、了解他們確實背景,如果買少過三次療程,便不要推銷CIK療程。由此觀之,難以相信周向榮的家人同事求情時,為他塑造的美好形象。證供顯示,他根本是只顧賺錢的商人,只顧建立自己美容王國,而罔顧人命安全。

集團要求顧客簽下免責聲明,是想推卸責任,案發時本港沒有法例規管CIK療程,周純粹是利用美容業的漏洞,來牟取個人利益。

基於周沒有為CIK療程設立安全檢測制度,沒有確保符合資格的人培植血液製品,即使向購買CIK療程的人賠錢,亦非求情因素。這種差劣和疏忽行為,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對於案中女死者,46歲茶餐廳老闆娘陳宛琳的家人痛失母親與妻子,法官確信家屬痛苦非輕,惟周向榮出庭自辯時仍聲稱自己只是投資者,顯示周沒有絲毫悔意,為反映社會的恐懼及厭惡,法庭不會給予他任何刑期扣減,判監12年是恰當懲罰。

陳冠忠不認罪終判監10年

至於陳冠忠,法官指他的行為罔顧陳宛琳生命,法官不接納他判斷錯誤,認為陳冠忠是考慮後,決定不做細菌檢驗,務求盡快推出療程,雖然陳冠忠沒有獲即時利益,但此舉可能是想取悅老闆,爭取加薪。

事件對陳冠忠的家庭帶來困苦,他亦要終身承受對陳宛琳的愧疚,法庭同樣要考慮死者家庭所受的傷痛,陳冠忠選擇不認罪,沒有減刑理由,最終判監10年。

根據法例,兩名被告可於28日內,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案發在2012年10月,3名女事主到DR醫學美容銅鑼灣店進行CIK療程後感染膿腫分支桿菌,結果46歲的陳宛琳出現敗血病喪命,65歲的王靜波須截肢,而62歲的黃鳳群一定程度永久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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