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2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立法會行管會早前要求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瀆誓四醜”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及梁國雄歸還全數薪津,限時最遲昨日回複。不過,梁國雄和劉小麗都未作出回複,羅冠聰及姚鬆炎則聲稱,只願意歸還預支而未使用的款項雲雲。多名政界人士批評,”四醜”現時各種理由砌詞不歸還議員薪津,是反對派一貫不負責任的態度。他們強調立法會是必須謹慎理財、善用公帑,行管會也是按法庭裁決去行事,并不是要針對他們四人,故所謂”不公不義”的說法并不成立。
行管會早前去信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及梁國雄,追討全數薪津,各人涉及270萬元至310萬元的巨額款項。
羅姚律師:冀行使酌情權不追討
羅冠聰及姚松炎昨日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回覆,聲稱立法會主席曾裁定兩人宣誓有效,他們有”合理預期”獲得薪津,兩人被入禀挑戰議員資格後,仍然執行職務,行管會追討全數薪津是”不公義”、”沒有法律依據”,希望行管會行使酌情權,不作追討。
他們又稱,已准備歸還預支但未使用的款項,并願意與行管會商討細節。若立法會入禀法院追討,他們已准備好抗辯。羅冠聰稱:”包括給議員、給議員開設辦事處及給議員助理的薪酬,已經用了在‘很正當的用途’去支持我們的運作,這些支出我們認為是不應該被追討。”
梁國雄則稱,由於他正就撤銷議員資格上訴,因此未有回複行管會。劉小麗也稱已委托律師,向行管會申請延期4星期回複。
葛佩帆:”不公不義”說法不成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雖然明白今次事件有一定爭議,但所有公帑運用均有規範,而行管會也是按法庭裁決行事,并不是針對他們四人,故所謂”不公不義”的說法并不成立,”行管會裡也有他們反對派的人,并非任何一個議員、政黨、或立法會主席便可做決定,一定是要跟規矩做,所以怎會是‘不公不義’?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說法。”
陸頌雄籲看清反對派言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立法會必須謹慎理財、善用公帑,故行管會是有責任追討”四醜”的全數薪津。他并批評,”四醜”現時以各種理由砌詞不歸還議員薪津,是反對派一貫不負責任的態度,希望市民大衆可看清楚他們的真面目,”反對派從來都是只會闖禍,但又不會負責任,因此他們不肯還錢是非常‘正常’,希望市民可以看清楚他們的言行。”
王國興:公帑是市民血汗錢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強調,法庭裁決已清楚指出他們在去年10月已喪失議員資格,故他們不能享有議員的薪津福利,行管會只是按法律意見做事,絕不是憑空捏造理據去討回薪津。他并說,所有公帑全是市民的血汗錢,絕不應被各種理由挪用,認為”四醜”的做法相當無賴、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