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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打擊“向下炒”措施將出爐

时间:2017-12-30

香港新聞網12月29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小股民心痛惡絕的細價股透過供股及合股的“向下炒”行為,終於有望被打擊。

所謂向下炒即莊家周而復始地利用折讓價配股及供股,令小股東不敢跟供,造成貨源歸邊,莊家再待透過系列“利好”消息配合炒高股價後伺機拋售獲利,待股價跌至低殘後又透過合股令股價加大,然後再以大折讓供股,進一步攤薄小股東權益,周而復始,至香港出現不少“供股大王”及“抽水大王”,而個別細價股更令小股民損失慘動,可說“連渣都無”。市場一直有聲音要求禁止這類“向下炒”行為,港交所終於有所行動。

港交所關於打擊“向下炒”問題的諮詢近期已完結,正等待總結歸納。諮詢建議禁止達到25%或以上攤薄效應的的融資活動,並禁止導致經調整後股價低於1元或0.5元的股份分拆或發行紅股。除了使用現有一般性授權發行新股外,規定所有公開招股必須取得少數股東批准。

事實上,港交所在去年底就曾與證監會公布加強供股等相關監管。有參與上市公司供股合股審批的法律界人士透露,相較以往供股等集資建議九成獲批,現時僅約一半獲批,反映未正式出台打擊“向下炒”措施前,港交所已在默默工作。現時只要港交所懷疑上市公司是“現金公司”都會拒絕供股集資行動。港交所並會向申請公司做大量質詢,包括集資目的、為何不選擇其他方法等,令上市公司集資行為不敢太過放肆。

香港證券業協會前主席繆英源表示,香港股壇中充斥大量問題股份,根治需要有足夠措施包括有效監管,從源頭去堵塞問題,包括對市場作出更多的信息披露,並改善上市審批制度,學習其他海外成熟市場,將上市審批權更多交由證監會進行。

除此以外,上市公司更改供股集資用途也屢見不鮮,令投資者缺乏保障。本報翻查記錄,近期就有茂宸(273) 擬將供股集資原用於直接投資及金融服務,改為用於B&P收購,涉及4.89億元,另外萬科海外(1036)擬將供股集資原用於收購土地及物業項目,改為經金匯隆提供按揭,涉及資金3.5億元。耀才證券(1428)行政總裁許繹彬表示,早前已向證監會及港交所提出,立法要求上市公司供股、配股或發新股後資金的用途與申請時一致,否則投資者有權要求退還資金。他說,老千股橫行多年,令散戶利益難保障,David Webb早前公布50隻不能買的股份,監管機構也應定期向公眾點名公布問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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