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3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近日發出《資料保障·利便營商-給中小企的綱領提示》指引資料,因應中小企業的不同業務功能提供具體例子及實用建議,以協助中小企了解如何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本港經濟持續增長,為本地企業締造有利的營商環境,中小企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亦愈趨頻繁。根據當局數字顯示,現時本港約有33萬家中小企,佔全港企業總數逾九成八,共聘用了約四成六的私營機構戶員,為超過130萬人提供就業機會。近年政府大力推動創新科技,中小企在這方面更扮演著重要角色。
增強客戶信任提升其商譽
隨著中小企的業務繼續發展,這些企業如何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備受關注。私隱專員黃繼兒說,中小企亦必須遵從條例的規定,並采取積極的態度和措施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以增強客戶信任,從而提升其商譽、競爭優勢以至潛在商機。
新指引資料提供實用建議
此新指引資料就以下各方面提供提示及實用建議:1.收集客戶的個人資料;2.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3.保障客戶個人資料的安全;4.營運網上業務或服務;5.域外營運;6.產品或服務推廣;7.招聘人手;8.使用閉路電視作保安用途;9.收集戶員的個人資料作監察;10.外判個人資料的處理及11.處理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要求。
予多項良好行事方式參考
而指引資料內亦提供了以下的良好行事方式供中小企參考:
●考慮是否有其他較不侵犯私隱的辦法代替收集身份證號碼及指紋資料作身份認證;
●以書面形式向客戶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通知客戶所提供的資料用途及可能被轉移至甚麼類別的人士,以及他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該資料;
●制訂處理客戶投訴的程序及內部指引,如非必要,應避免向被投訴一方或其他第三者披露投訴人的身份;
●采取合適的保安措施保障客戶個人資料,如安裝防毒軟件及防火牆、將敏感的數據加密等;
●若於線上進行無現金交易,應使用安全的網上付款服務,盡量使用由付款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應用程式界面/範本,並提醒客戶在網上提交個人資料時可能面對的保安風險;
●在開拓內地或海外市場時,須注意當地有關個人資料的法規;
●從事直接促銷時要遵守條例規定;
●如開發的手機應用程式會收集用家的個人資料或讀取其手機內的資料,應透過《私隱政策聲明》清楚列明會向用家讀取、使用、傳輸及分享甚麼資料;
●在招聘廣告中要求求職者遞交個人資料時,必須述明自己的身份及有關資料的擬使用目的;
●以保安目的安裝閉路電視,應在受閉路電視監察範圍內及入口處放置明顯的告示,並說明監察的特定目的;
●采取合約規範方法或其他方法,管理協助處理個人資料的外判公司;及依從客戶或戶員根據條例作出的查閱資料要求及改正資料要求。有關指引資料可於“公署”網站下載: www.pcpd.org.hk//t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iles/sme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