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5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司法機構今日宣布,高等法院大樓將於本月31日起實施試行計畫,加強保安措施,前往法庭樓層需安檢且不能帶水。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加強保安措施的目的是要協助確保法官及司法人員、司法機構職員和法庭使用者在高等法院大樓內的安全。
試行計畫將涵蓋設有法庭的樓層,即低層4樓和1樓至14樓。前往這些樓層的人士,在進入有關樓層前,需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通過拱門金屬探測器,隨身物品亦需檢查。司法機構會加派職員和保安人員在場協助法庭使用者。
前往高等法院大樓1樓至14樓的人士,需在地下進行安檢,至於前往位於低層4樓法庭的人士,則需在低層4樓進行安檢。
而基於保安考慮,實施安檢後,法庭使用者不能攜帶水或飲品進入設有法庭的樓層。發言人指出,司法機構將在設有法庭的樓層提供飲用水。為保護環境,還鼓勵法庭使用者自備水杯。此外,可在這些樓層設有的飲品自動販賣機購買樽裝水,或到位於1樓的餐廳購買飲品。
去年10月,有男子持刀闖入高院法庭,並在庭上亮刀威嚇法官,男子之後向警方自首。
家事法庭已於去年11月15日加強保安,有關措施運作順利。司法機構會因應是次試行計畫的運作經驗,考慮於何時和如何將安檢措施伸延至涵蓋高院大樓低層3樓至地下的登記處樓層。其他法院大樓亦會逐步實施適當安檢措施,詳情將於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