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資料圖片
香港新聞網1月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法律界部分人就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的法理依據提出質疑,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質疑,在“內地口岸區”的法律并不清晰,并提出諸般質疑。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強調,大家都應了解并接受憲制和政治現實,特別是在牽涉到主權和中央的關系,無可避免要互相理解及接連,否則就會“玩完”。
張達明及梁美芬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辯論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張達明稱,西九的“內地口岸區”在地理上屬於香港特區範圍內,而基本法二十二條規定,內地駐港人員,包括解放軍軍營及西環的中聯辦內,人員均需遵守香港法律,何以唯獨西九“內地口岸區”的內地海關人員毋須遵守。
港法例保障不到國家安全
梁美芬指,“一地兩檢”是經過內地與香港雙方協議,而內地人員不是在專區以外執法,且出入境問題關乎國家安全問題,香港法例保障不到國家安全。
張達明其後稱,“一地兩檢”是“史無前例”的,“全世界沒有國家在市中心在做雙向(出入境)手續”,又聲言在專區的法律不清晰,“(到時)唔知根據咩法律可以拉我鎖我,帶《壹周刊》得唔得先?”梁美芬反駁道,“你知㗎,就是內地法律囉,等於過了羅湖關一樣,都是一樣㗎嘛!”
張達明續稱,中央政府應引用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并只適用於專區,讓內地人員只執行通關法律,就可避免違反香港基本法。梁美芬反駁道,牽涉的全國性法律涉10多條,若逐條處理的做法“震撼”:“CIQ(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涉關稅、入境、檢疫、部分刑法、走私等,你要信我先,你好理想化。”她相信方案即使將來受到覆核,人大亦會以釋法解決。
梁美芬指出,她非常擁抱“一國兩制”,但認為大家應要“知己知彼”,了解國家如何思考事情,“基本法是為了香港好,如果香港好,國家就少一件煩事。”
被問到如何處理普通法和大陸法的分歧,她認為,港人很珍惜高度自治,但要接受憲制和政治現實,當牽涉到主權和中央的關系,無可避免要互相理解及接連,否則會“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