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6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女芭蕾舞蹈員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香港芭蕾舞團,指三年前在葵青劇院因對方疏忽而導致她受傷,要求香港芭蕾舞團賠償,但入稟狀沒有透露索償金額,亦沒有透露她的傷勢。香港芭蕾舞團發言人回應,有關案件已經交由保險公司及其法律代表全權處理,香港芭蕾舞團不會就事件作出任何評論。
原告人為香港芭蕾舞團前首席舞蹈員、來自河南的女芭蕾舞蹈員張思園(見圖),現居於香港,被告是香港芭蕾舞團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因被告疏忽、失職及違反僱傭合約,導致原告於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在葵青劇院受傷,因此入稟高院向對方追討。
張思園於去年八月二日在微博上寫道:“懷念一下受傷前的最後一個舞劇‘睡美人’”,並附上一段長約十一分鐘的影片,而根據她微博上的帖文,相信她現正懷孕。根據香港芭蕾舞團網頁顯示,張思園生於河南,○六年畢業於北京舞蹈學院,同年進入中央芭蕾舞團。她於一○年成為香港芭蕾舞團的獨舞員,並於一五年晉升為首席舞蹈員,但據了解她現時已離開舞團。張思園曾擔演《唐吉訶德》、《天鵝湖》第三幕、《杜蘭朵》及現正公演的《胡桃夾子》中的主要角色,又曾於海外及內地獲得不少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