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右)代表特區政府,就袁司長對香港特區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中通社
香港新聞網1月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以私人理由辭任律政司司長的袁國強,任內處理過不少具爭議的案件,包括DQ案及”雙學三醜”衝擊政府總部的刑期複核案等,反對派就指稱他基於”政治需要”而采取有關行動。袁國強昨日在記者會上強調,他任內每一個決定都是根據法律原則作出的,否則會出現更多違法行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贊揚他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對國家和香港有承擔,表現卓越。
林鄭月娥在昨日記者會上,高度贊揚袁國強在擔任律政司司長5年半期間表現卓越,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對國家和香港有承擔,對工作充滿熱誠。
“工作艱巨 深獲愛戴”
她說:”袁司長法律根基深厚,分析力強,在五年多任期中工作繁重,盡管面對多項艱巨工作,不卑不亢,盡心盡力,以無私精神服務社會,在推動香港成為區域性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方面更是不遺餘力。他展現極高的領導才能和極強的團隊精神,深得各司局長敬佩和公務員愛戴。我代表特區政府,就袁司長對香港特區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袁國強在發言時感謝前任特首和現任特首的提名,及中央人民政府的兩次任命,令他有機會在過去約5年半的時間出任律政司司長一職。
他說,不再繼續擔任律政司司長一職并非一個輕率的決定,但他相信人生在不同階段應做不同的事情。過去5年半發生了很多事,律政司也處理了很多工作。”我非常感謝整個政府團隊,包括政府的所有同事、各位司、局長,當然亦包括律政司上上下下的各位同事,沒有他們的支持和協助,我相信很多事情會更難處理。”
“撫心自問 緊貼法律”
在被記者問及他任內是否有遺憾時,袁國強強調,自己在5年半任期內作過不少決定及不同方面的工作,明白不同人會有分歧的看法,”但撫心自問,我每一個最終決定都是根據法律而作出。”他坦言,自己就任律政司司長期間,即使知道有人或不喜歡該決定,但自己的信念是要緊貼法律原則,否則將會出現部分人違法,或不緊守法律原則的情況。
對於其繼任人,袁國強表示:”我非常高興鄭若驊女士將擔任下一位律政司司長,以她非常豐富的經驗和智慧,我絕對有信心鄭女士會非常出色地擔任這個職位。”
袁國強現年53歲,在加入政府前是私人執業資深大律師,專注處理商業糾紛,曾擔任國際仲裁的仲裁員及商業糾紛的調解員,更曾兩度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2006年,他曾獲委任為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袁國強曾擔任多項公職,包括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廉政公署貪污問題咨詢委員會非官方委員、交通咨詢委員會主席、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非執行董事及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成員。
來源:文匯報